這種高等文明的自大,其實隨處可見。
早有先賢說過,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彆說是種類之間的矛盾了,就是同種類不同種群之間也會出現矛盾的,文明的差異會產生很多誤會。
王宇翻著新書,又看了看時間,已經十點半了,明天他還要早起上班,現在必須要準備睡覺了。
仿佛一下子從幻想世界回到了現實世界,前一秒還暢遊在科幻世界中,後一秒又不得不回歸到現實世界中反複掙紮。
但是細想一下,這也可能正是幻想的樂趣所在,能帶著人們一起去看可能他們這輩子都不會見到的世界。
……
其實讀者們看到的這一版《死者代言人》並非原版,裡麵有不少東西都被張重給動過了。
一方麵是因為裡麵的一些東西早已經不符合這個時代,另一方麵裡麵有些東西張重也不太認同,所以就自己改了一下。
比如結尾的地方,幾個種族派個代表一起談一談就解決了種族之間的矛盾,這一點有點太過不現實。
張重知道,奧森之所以這樣寫,可能是想要突出英雄,製造戲劇感。
但是張重還是把這段做了修改,種族之間必須又更多的接觸和交流以及外力才能達成某種暫時的平衡。
這樣一來就稍微弱化了安德在這件事情中的作用。
而且原著裡麵有不少關於宗教方麵的討論,張重改過的這版關於這方麵的內容要少了很多。
……
“爸爸,他們說每年三月份的第四個星期六是你的節日,因為你的書賣了很多,是麼?”
張重去學校接芃芃放學,剛上車芃芃就迫不及待地問出這個問題。
“這不是節日,隻能算是某種紀念日,就像你上次跟劉敏雅約定的每年必須一起玩的日子一樣。”張重笑著說道。
芃芃跟敏雅兩個人,一起玩的頻率很高,但是有段時間正好碰巧兩個人都各有事情,大概有那麼一個多月的樣子,她們都沒有一起玩過。
後來芃芃就提議,以後約定一個時間,不管有多忙都要在一起玩。
而這個日子就被她們稱為“每年必須一起的一天”。
芃芃拍了拍腦袋,“哦,爸爸你不說我都差點忘了,是幾月幾號……”
“十月十七號。”張重提醒道。
“對,對,是十月十七號,我們約好了,今年的十月十七號,不管我們有什麼事情,都一定要一起玩,誰要是不來的話,就要把自己最喜歡的公仔送給對方。”芃芃說道。
“那你可一定不能忘了,不然到時候痛失公仔,爸爸可不會給你買新的。”張重笑著說道。
“我知道啦,我房間的日曆上都標著呢,不會忘的。”芃芃說道。
“好的。”
“對了爸爸,還有,到了明年三月的第四個周六好多地方都要弄慶祝活動,就跟我們過年一樣,那到時候我們能不能一起過去玩?”芃芃問道。
張重點頭,“當然可以,這個事情你也記住,等到那天的時候,爸爸帶你過去玩。”
芃芃連連點頭,“嗯嗯,我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