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三章 我不會走路了!(1 / 2)

奶爸大文豪 肉都督 4503 字 6個月前

“幸福是把靈魂安放在最適當的位置。”

“每一個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對生命的辜負。”

“使人疲憊的不是遠方的高山,而是鞋子裡麵的一粒沙子。”

……

張重回到家的時候,腦袋還回響著許文軒在飯桌上蹦出來的一句一句名言警句。

他是打車回來的,在路上許雨涵已經打過電話給他,說他們已經安全到家,順便還責怪了張重把他爸爸喝醉了,回到家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張重也有些醉意,不過畢竟年輕,這一會兒已經醒得差不多了。

“爸爸,給你看看我畫的超級無敵大金龍。”

張重一回到家,芃芃就拿著一幅畫衝了過來。

他笑著把芃芃抱在懷裡,卻沒想到這丫頭皺了皺鼻子說道,“爸爸你喝酒啦,好難聞。”

看著女兒一臉嫌棄的表情,張重叭的一口親在她額頭上,“不準嫌棄爸爸。”

芃芃苦著小臉說道,“我不是嫌棄爸爸,但是爸爸真的好難聞呀。”

張重撇了撇嘴,把她放在地上,然後拿過她手中的畫,“這就是你畫的金龍?”

“這是超級無敵大金龍。”芃芃強調道。

張重仔細地看著畫,這龍……龍頭倒是畫得像模像樣,也塗了黃色的顏料,但是這麼多腳算是怎麼回事,離得遠點,還以為是個黃色的蜈蚣。

“你這金龍怎麼這麼多腳?”

“爸爸你不知道麼?龍的爪子越多就越厲害,我畫的金龍有二十八個爪子,所以才是超級無敵大金龍啊。”芃芃理所當然地說道。

在華夏,確實是有一種說法,龍的爪子越多就越尊貴,比較早的時候,龍多是三爪,後來演變成了四爪,五爪,用於區分階級。

不過這裡說的爪,其實是腳趾,龍的腳都四個。

當然還有一種特彆的說法,說五爪金龍其實就是五個爪子,有一個藏在肚子裡,等到戰鬥的時候才當作殺手鐧亮出來,這個說法就有些中二了。

反正不管怎麼說,這都是人編的。

張重沒有給芃芃普及這些神話知識,隻是跟她說道,“你給它畫了這麼多腿,那它走路的時候應該先邁哪條腿?”

這可把芃芃難住了,她看著自己的畫直抓腦袋,“它應該先邁前麵兩條腿吧。”

“如果先邁前麵兩條腿,那它是先邁左腿還有右腿?”

“這我怎麼知道啊。”

“那你知道你走路的時候是先邁左腿還是先邁右腿?”

“我當然……”芃芃看著自己的腿,感覺先邁右腿也不對先邁左腿也不對。

她越想越急,最後差點哭出來,“爸爸,我不會走路了。”

“你看,你連自己兩條腿都沒搞定呢,還給金龍畫這麼多條腿。”張重哈哈笑了起來,然後朝廚房走,他準備給自己倒杯水喝,剛喝了酒,嘴有些乾。

芃芃見爸爸走了,連忙跟了上去,“爸爸,我不會走路了,你都不關心我。”

張重笑道,“你這不是在走著麼?”

芃芃摸了摸腦袋,高興道,“是哦,我又會走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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