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致富第七十四章(1 / 2)

六零致富日誌 柚茶七 5660 字 3個月前

翌日。

沈皓習慣了晚睡晚起, 哪怕穿越了, 這個壞毛病還是改不了,所以當他起來的時候,小孩子已經收拾好自己安安靜靜地坐在凳子上。

“唔,你起來了啊。”沈皓看了眼枕頭邊的手表,“八點半,這麼早啊。”

以往的這個時候, 他一定會躺下,再睡一兩個小時, 但現在……

沈皓看了眼一直盯著他看的人,認命的從床上爬了起來, 穿好衣服。

“起來很久了嗎?”

小孩搖了搖頭。

沈皓也沒想過從小孩口中聽到他想要的答案, 其實就算他起來很久了, 他也是會搖頭的。

沈皓雖然帶著小孩先去簡單的吃了點,然後再帶著人去了一趟省公安局, 在那裡登記了一下事情的經過。

不過他沒有把那塊布的事情告訴公安同誌,他之所以來登記,不是想靠他們幫忙找人,而且怕孩子的爸爸和那不負責任的媽媽一樣, 最後把事情推到他這個素不相識的陌生人身上。

這年頭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為了以防萬一, 悲劇再次重演, 被人當做騙子或者人販子, 然後倒打一耙,沈皓隻能夠這麼做。要是小孩的爸爸肯接受他回來銷案也不是件大事,要是真像他想的那樣,他也有證據脫身。

“沈兄弟,這件事我一定會幫你留意的。”

“李公安,這件事真的麻煩你了。”

“都是為人民服務,我們應該做的。”

沈皓到這裡來之後,才知道原先縣公安局的李公安竟然轉到了省局,當初為了戶口的事情,他特意想辦法和他們走近一些,沒想到最先用到這層關係竟是為了這個。

離開了省局,沈皓拉著小孩的手,說:“既然這裡來過了,那麼現在我們去買點東西,然後哥哥帶你去找家人了。”

小孩沒有問沈皓為什麼知道家人的情況,隻是乖巧地跟著他,他說什麼就做什麼。

百貨商店裡省公安局不遠,步行十幾分鐘就到了,不過不愧是省城,這裡的百貨商店足足有四層高,每一層賣的東西都不一樣,裝修也比縣城那個地方好很多。

“有沒有什麼想要的東西,要是有的話就和哥哥說。”沈皓語氣溫和,生怕嚇著麵前的這個小孩子,現在他心靈正脆弱著,一定要讓他感覺到溫暖和愛。

沈皓見他不說話,也不強求,直接帶著他到了二樓,讓售貨員按照他的尺碼給他拿了一雙棉鞋,底很厚實,料子看起來也很暖和,應該能過冬。

“就這雙了。”這雙鞋四塊五,對於有不少資產的沈皓來說完全負擔得起,不過這需要的布票就有些為難了,他賣糧食換來的布票沒多少,當初給自己買了件衣服就都用光了。

不過,堂姐喬依依倒是那裡有幾張布票。

他這次去臨省賣人參,按照她的要求,要求用錢和糧票一起買,有時候為了降低點要求,他也同意了可以用一些其他的票換,其中就有幾十張布票。

不過大部分都是臨省本地的布票,在這裡用不了,所以他回來之前就在那邊把這些票都用完了,隻留下了十張本省的布票。

一開始喬依依隻說要糧票,他還想要怎麼和她說這件事呢,如果她不需要這些亂七八糟的票的話,他還打算用這些票幫她和彆人換糧票,現在看來恰巧不用愁了,他可以用自己的糧票和她換布票。

正好,一舉兩得。

沈皓思索了片刻,就立刻用那賣人參得來的布票,買下了這雙鞋。

沈皓清楚小孩不會接受他的東西,所以鞋子被沈皓以東西已經買了退不了為由硬是讓小孩穿上了,至於衣服,沈皓則是騙他說是給堂妹買的禮物,可是衣服太厚不好拿,所以請他幫忙穿著,等到了之後再給自己就行。

沈皓看著打扮一新的小孩,更加有精神氣了些,他竟詭異的生出來了一股自己在給洋娃娃梳妝打扮的錯覺。

噫!肯定是錯覺,他才不是喬依依那種小女生,小時候天天抱著娃娃不撒手,然後每天死活都要給它換一套新衣服。

沈皓兩人從百貨商店離開後,搭乘一位大爺的順風馬車從省城到了縣城。

因為不知道替小孩找爸爸要花多久的時間,怕喬依依等不及需要這筆錢,所以沈皓決定先去找喬依依把東西給她,然後再去找人。

“你說依依一家人啊,他們都回去過年了。”莫芝笑眯眯地說著,視線卻打量著這個一點印象都沒有的年輕人,“請問你和他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