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丁格爾律師一定就是凶手!”
就在其他人這樣說的時候,遠在阿爾卑斯山的弗格斯探長,正帶著幾名機敏的警察,沿著上山的路,一路搜索。
他的武器時刻都不敢離開自己的手,畢竟這麼一個狠毒的殺人犯,可能隨時會在暗處放冷槍。
再過一個山峰,他們就能越過邊境線,對於凶手來說,到了這,他就可以下山去補給,然後乘坐各種交通工具,逃離法國境內,然後逍遙法外了。
然而還沒有爬到最頂峰,弗格斯探長就氣得把槍扔在了地上。
哦!該死的!
全都死了!
我他媽的就是來收屍的!
他心底抱怨了幾句,這才走近去看屍體。
南丁格爾律師右邊太陽穴位置有一個彈孔,雙眼還睜著,一副迷茫的表情。
他的右手裡,還握著一把左輪手·槍。
看完屍體之後,弗格斯探長隻好認命地吩咐下屬製作一個簡易擔架,然後就帶著屍體下了山。
幾天後,當弗格斯探長帶著屍體回到霞慕尼之後,大家都炸開了鍋。
“哦,天哪!他怎麼也死了?”
“說不定是畏罪自殺,一個人在短時間殺了那麼多人,恐怕會精神失常吧?”
弗格斯探長沒空管這些人的閒言碎語,而是找到了格蕾絲,讓她一定要想想辦法。
把已經死掉的南丁格爾律師推出去交差,弗格斯探長固然可以結案。
但是這家夥為什麼會自殺?
弗格斯探長可不相信,一個為了自己利益殘忍殺害六個人的凶手,心理素質會這麼脆弱。
更何況,南丁格爾是個律師,這個職業的人是出了名的沉著冷靜。
而且他的身體在整個隊伍裡幾乎是最差的,弗格斯探長認為,南丁格爾律師如果要殺人,必然要更多的使用計謀,而不是體力。
這樣心思縝密的人,往往殺人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負罪感。
在看了希爾頓先生的日記之後,弗格斯探長更加堅定了自己的看法。
“這件事必須調查清楚,這麼一群人死得不明不白,人們隻會認為是蘇格蘭場無能,他們才不管這些人失蹤了多久!”
格蕾絲把查爾斯醫生寫給自己的信遞給了弗格
斯探長,讓他看看上麵的內容。
信裡先是介紹了尼古丁的特點,隨後,就提到了格蕾絲讓查爾斯醫生查的東西。
“那個桑德斯長了一種惡性的腫瘤?”
這個時候還沒有“癌症”的說法,醫生們普遍把它稱為腫瘤。
而且查爾斯醫生說,桑德斯先生曾經忍受著劇痛,接受了外科手術,切除過一顆腫瘤,但是那個地方沒過多久就又長出來了一個。
這很明顯是惡性的,以目前的醫學水平根本無法治愈。
而且他這次比第一次要惡化得厲害,那位醫生三個月前給他看病的時候,就曾說過,他餘下的時間可能不到半年了。
也就是在桑德斯先生接到這份口頭上的死亡通知書之後半個月,他認識了希爾頓先生。
根據蘇格蘭場在英國那邊的調查,桑德斯先生的人際關係很簡單,似乎並沒有什麼仇人。
希爾頓先生他們這群人,顯然也不是他的仇人。
既然如此,他這次的目的,到底是要最後爬一次勃朗峰,還是要把這六個罪人一起殺掉呢?
身患絕症的人,想必不介意充當一次人間的審判者。
“可是他是怎麼知道這幾個人有罪的?”弗格斯探長一頭霧水。
按理說,既然希爾頓先生利用那些秘密控製著彆人,那麼即使是為了利益著想,他也會拚命阻止這樣秘密外泄。
在這種情況下,誰又會知道他們這些人有罪呢?
想到這,他說道:“其實唯一明確知道其他人有罪的,不正是希爾頓先生嗎?”
格蕾絲搖了搖頭,“實際上,我可以百分之百斷定,希爾頓先生不是這次的凶手,更不是主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