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舍普蘇特的權力之路當然不會像亡靈書記載得那樣從容不迫、輕描淡寫。
這位女法老在一開始並不受民眾的愛戴。
在男權社會,一個女人想要成為最高實權人物,其難度之大,恐怕是格蕾絲這種普通人難以想象的。
哈特舍普蘇特從丈夫的妃子那裡,挑選了一個年紀很小的兒子,作為她的傀儡。
那個人,就是圖特摩斯三世。
十歲的圖特摩斯三世在祭司們的敦促下,和哈特舍普蘇特的女兒尼斐魯拉結了婚,成為了埃及的新法老。
然而哈特舍普蘇特怎麼會甘心把權力交給這麼一個十歲的孩子呢?
於是她利用計謀,使得圖特摩斯三世成了神廟裡的一名見習僧侶,並派自己的眼線,每天監視著這位小法老。
從那以後,哈特舍普蘇特就成了埃及真正的領導者。
格蕾絲讀到這裡,意識到這位女法老真的不受待見。
要不然,怎麼會有人把她人生的汙點寫在亡靈書上呢?
這可是給冥神看的東西!
這麼一份亡靈書,是絕對會讓哈特舍普蘇特下地獄的!
如果神真的存在的話。
緊接著,亡靈書上就開始講述哈特舍普蘇特王位的“合法性”。
即哈特舍普蘇特雖然是個女人,但她是“阿蒙—拉神的女兒”。
這段文字,或者不如說是圖畫,十分容易看懂。
畫中表示,阿蒙神曾經化身為圖特摩斯一世的樣子,和王後阿美斯一度**,於是就有了哈特舍普蘇特。
因此從血統上將,哈特舍普蘇特可不是普通的公主,而是阿蒙神的女兒。
從那時候開始,哈特舍普蘇特就開始穿男裝,佩戴假發和假胡子,當起了埃及的法老。
在這後半段裡,荷魯斯的左眼倒是出現了幾次,但是格蕾絲反複翻找,也沒能找到哪裡有荷魯斯的右眼。
當然,這本筆記上也沒有被撕掉某頁或者塗改過的痕跡,從字跡上來看,這也確實是伊蓮娜的筆跡。
至少這些象形文字中某些難以理解的部分,是伊蓮娜用英文做了標注。
而這些象形文字是不是伊蓮娜自己寫的,格蕾絲也沒辦法保證。
因為她還沒到可以根據象
形文字這種類似“簡筆畫”的東西來確認筆跡的程度。
但有一點格蕾絲可以確定,這個手抄本裡的象形文字,伊蓮娜一定是讀過的,不然她就沒辦法做筆記、寫注釋。
至此,格蕾絲可以說是一無所獲。
那些散碎的線索看起來很多,實際上卻沒有什麼明確的指向性。
而公爵大人雖然委托了快船送信,收到回信怎麼也要等上一個禮拜。
在此期間,他們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其他人的安全問題。
無論法老的詛咒是否真的存在,顯然凶手是有意想把案件往這個方向引導。
這說明,凶手很有可能會接著殺人。
考古隊的人互相之間十分熟悉,如果他們私底下見麵,公爵大人和格蕾絲是防備不住,也沒有理由阻止的。
但他們有觀察其他人的機會,比如說……參觀埃及的金字塔。
外出的時候,是觀察一個人的最佳時期。
因為人們在參加旅行、遊覽等放鬆身心的活動的時候,心底的防備會不自覺地減輕。
這個時候,格蕾絲就能從他們的神態動作、語言等方麵,看出更多的東西。
雖然心裡不太情願,但是最近古墓的發掘確實是進展緩慢,營地裡的人們也是士氣低迷。
威廉姆斯爵士最終還是決定帶大家一起去參觀金字塔和獅身人麵像。
貝克太太的房間之前被治安官帶人搜索過,並沒有發現任何毒藥或者類似氣·槍的武器,於是她就被暫時放了回來。
此時她推著輪椅,以及坐在輪椅上的威廉姆斯爵士,緩緩走在距離金字塔不遠的沙地上。
這裡的沙子已經被來來往往的遊客壓得平整結實,因此輪椅走在上麵,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困難。
一到了這種地方,威廉姆斯爵士之前那懊喪的樣子就立刻消失了。
格蕾絲認為,像威廉姆斯爵士這樣的男人,不應該和女人結婚,應該和古埃及文化結婚。
就像很多程序員的女朋友就是他們的電腦一樣……
“你們知道金字塔為什麼是石頭製成的嗎?”威廉姆斯這時轉過頭,詢問格蕾絲和公爵大人。
“對於沙漠這種環境來說,石頭是能夠長久保存的東西。”公爵大人客觀的說道。
“沒錯
,古埃及人認為,石頭建造的建築物,是永恒的居所,他們將石頭看做是不朽的東西。”
說到這,威廉姆斯指著獅身人麵像的說道:“很顯然,這是古代人的錯誤認知。”
格蕾絲順著他的手指看過去,發現獅身人麵像缺少了鼻子。
經過幾千年的風化,那塊石頭已經出現了缺損。
但是對於古埃及人來說,他們活著的時候,的確是沒辦法看到一塊石頭風化成沙子的。
他們所在的,是吉薩金字塔群,這片古埃及王室的墓地裡,有著幾十個金字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