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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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林嬌早早就起了床,高高興興的梳了兩個大麻花辮,一出門就看見周言在門外等著自己。

“快走吧,快走吧,去晚了好衣服都要被挑沒了。”林嬌現在整顆心都被新衣服充斥著,恨不得直接飛到商店裡去。

周言沒有多說,微微勾起的嘴角,可以看出他的心情不錯,他朝著院子裡看了一眼,並沒有看見張一揚。

房子沒蓋好之前,林嬌會一直住在這裡,好在,房子馬上蓋好了。

從紅星大隊去縣裡的路上依舊要做汽車,這一次,林嬌兩人的步伐明顯比上次快了許多,大約要做四十分鐘才能到縣裡。

他們所在的縣名叫平原縣,周圍幾個大隊都是來這裡買東西的,無論是郵信還是坐火車,都是這裡才有的。

等林嬌兩人到的時候,街上人來往往已經有了好些人,周言問了一下郵局的地方,兩人朝著郵局的地方走去。

“咱們都到這一個星期了,我娘也沒說給我寄點好吃的,原本還有點零食沒吃,這下好了,房子都直接塌了。”林嬌嘴裡的話沒停過,手上的筆也寫的飛快,不過幾分鐘的時間就已經寫了滿滿一整頁,林嬌覺得還不夠,又要了一張紙又寫了半頁這才罷手。

"呼~"林嬌在紙上吹了一下,防止一會裝上的信封被模糊掉,她滿眼自豪的又通讀了一遍,這才滿意的裝進信封裡。

裡麵沒寫什麼,大部分都是林嬌的撒嬌語錄,順便講講這裡的艱苦條件,再順便讓她娘郵點好東西過來。

和周言信紙不同,他沒有寫什麼,隻有短短的幾句話,報了句平安。

兩人裝好信,貼上了郵票,周言起身投進郵箱裡,兩人朝著國營商店走過去。

說是國營商店,其實隻有四五十平那麼大,裡麵的東西擠的滿滿登登,倒是有些琳琅滿目的感覺。

“這個時鐘多少錢?”林嬌走過去,一眼就相中了這個鬨鐘,這裡沒有時鐘,連鐘表都是奢侈品,每天她都是被蘭英姐叫起床的,也不知道是幾點,有時候她覺得自己像是個野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那種。

“這個啊,是新來的,你給我二十塊就中。”售貨員忙活著看了一眼林嬌,這姑娘白白嫩嫩的一看就是富裕的,立馬好聲好氣的說道。

“二十塊啊,那好像還真不貴。”林嬌眨巴著眼睛朝著周言看去,她身上沒有錢……僅有的紙幣也都被泥埋住了。

“太貴了。”接受到林嬌渴望的目光,周言鈍了一下,緩緩道,他出門隻帶了三十塊錢這還是要給林嬌買衣服的。

"哪裡貴了,我每天都過得昏昏沉沉的,屋裡連個時間都沒有,我又不是古人,怎麼能通過日頭就看是幾點鐘啊,這東西,不應該家家戶戶都有一個嗎,就咱麼知青點沒有。"就她沒有!

總之,千言萬語就彙聚成一句話,她很需要這個鬨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