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二章 特殊的撰寫視角(2 / 2)

小農民大明星 在鄉下 4649 字 3個月前

年輕人搖搖頭,說道:“不,我不擔心,相反,我還認為李凡先生的這本新書會很好看。很多人不看好這本書,隻是因為他們認為,李凡先生用幾天時間創作出來的書,質量定然不怎麼樣。但他們似乎忘了,之前大家普遍認為,李凡先生的那首《斯卡布羅集市》,隻是一首普通好歌,但結果呢?所為,我認為,李凡先生之所以決定,隻用幾天的時間創作新書,是因為他隻需要幾天的時間就足夠了,正如他之前隻需要兩個小時的時間,便能夠創作出最完美的《斯卡布羅集市》一般。”

李凡聽後,很是讚同小夥子的話,笑道:“我想,你的想法是正確的,這本書應該不會讓你失望。”

小夥子點頭道:“當然,我非常肯定這一點。”

說完,小夥子從書架上取出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與李凡道了聲再見,拿著書去櫃台處結賬去了。

小夥子走後,李凡幾人也隨後出了書店。

李凡進店主要是想去,確認一下書的印刷質量,確認完了,自然就離開了。

至於銷售情況,李凡一直都不擔心,彆看現在的銷售似乎不怎麼樣,但絕對用不了太長的時間,便會被書迷們爭相購買。

出了書店,李凡幾人繼續去遊玩,今天已經27號了,再過兩天,他們就得回華國去了。

……

《福爾摩斯探案集》雖然目前的銷售不怎麼樣,但也並非無人問津,總有一些偵探迷們,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選擇購買,就像李凡之前在書店裡,遇見的那個小夥子一般。

他們拿到書之後,先是仔細的看了看封麵的人物插圖,隻感覺心裡有一種莫名的悸動。

然後翻開封麵,便是第一個故事《血字的研究》。

“莫非,這還是一個係列故事?”這樣的疑問,在他們的腦海裡一閃而逝,然後便開始看正文。

“一八七八年我在浪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以後,就到內特黎去進修軍醫的必修課程。

我在那裡讀完了我的課程以後,立刻就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充當軍醫助理。

……”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一八七八年,書迷們對此並不奇怪,很多的偵探,都會選擇上個世紀作為背景。

隻是,這部作品似乎是以“我”為主角的第一人稱寫法,這讓書迷們稍微有一皺眉,他們還是更喜歡看第三人稱的作品。

當然,他們雖然有些皺眉,但並沒有因此放棄,而是選了繼續往下麵看。

看著看著,他們不禁眼睛一亮,他們發現,這部作品的撰寫角度似乎有些特殊,那個叫做華生的“我”,似乎並不是主角,主角似乎另有其人。

“有意思。”書迷們嘖嘖道,他們看了許多的作品,這樣的撰寫角度,還是第一次看到。

故事的開頭是說,華生讀完了軍醫的課程之後,在蘭國的一隻軍隊裡做了軍醫,他在一次戰爭中受了傷,又染上了傷寒,身體變得非常虛弱。

不久後,華生回到蘭國休養,他的經濟狀況有些糟糕,因此他決定找一家不太奢侈的住處。

有一天,他在一個叫做克萊梯利安的酒吧門前,碰到了自己之前的助手,小斯坦弗。

華生告訴小斯坦弗,他打算找個價錢不高,而又舒適一些的住處。

小斯坦弗則說,另外有一個家夥也跟他說了,也要找一個價錢不高,又舒適一些的住處。

那個家夥叫做福爾摩斯,在小斯坦弗的口中,福爾摩斯是一個有些古怪的家夥。

“福爾摩斯?”一眾書迷點點頭,福爾摩斯很是顯然才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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