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隻是一種巧合(2 / 2)

小農民大明星 在鄉下 5329 字 4個月前

“的確如此。李凡先生的這個創意我打滿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僅僅隻是前十集。舒克和貝塔兩隻老鼠,就已經和貓發生三次衝突了。而且,前兩次都贏了。第三次的結果現在還不得而知。我在想,這是李凡先生故意為之,還是隻是一種巧合?”

“這麼精彩的情節當然注意到了。我想,還真有可能是李凡先生故意為之。畢竟,李凡先生是在知道了陽潔的童話名字之後,才開始創作《舒克和貝塔》的。”

“聽樓上這麼說。莫非李凡先生倉促應戰,還成了他的優勢?”

“哈哈!這個不好說,不好說啊。”

“嘿嘿,我們覺得李凡先生這樣寫沒有什麼。不過,陽潔的那些粉絲們,估計不會認為善罷甘休啊。”

“唉,的確是啊。未來幾天,這網絡隻怕是又不平靜了啊。”

“……”

事實也的確如此。

一天之後,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了《貓王成長記》和《舒克和貝塔曆險記》。

原本還算平靜的網絡,因為李凡童話中老鼠和貓的三次衝突,又沸騰了起來。

“故意的!李凡絕對是故意的!三次衝突,兩次都是老鼠贏了。第三次不用想,肯定也是老鼠贏了。李凡這是在借用故事,來說明他的兩隻老鼠是必贏的啊。”

“就是,李凡作為一個新人,一個晚輩。就不知道謙虛一點嗎?”

“我看啊,他肯定還是對這件事情懷恨在心。這才借用故事來表達自己的不滿。”

“哼,以後不看他的童話了。這什麼人嘛。”

“哎哎哎,樓上的那些人,你們夠了啊。沒理你們,你們還沒完沒了了。貓本來就是老鼠的天敵,人家李凡不把情節設計得和貓發生衝突,難道去和狗發生衝突啊。真是的。”

“就是。人家陽老師都沒有發話。你們還接受不了了。我看啊,這根本就是因為李凡的童話比陽潔的精彩,你們接受不了。你們這就叫做羨慕嫉妒恨,知道嗎?”

“笑話,我們用得著羨慕嗎?陽老師的貓王哪裡比你們的老鼠差了?我們隻是就是論事。如果李凡不是故意的,那為啥僅僅十集,就已經發生三次衝突了?”

“發生三次衝突怎麼了?那還不是因為你們的貓太討厭了。我看啊,應該再來十次衝突。而且次次都是我們贏。我氣死你們。哈哈!”

“哼,你們這是小人得誌。筆在李凡手中,他要怎麼寫,我們當然管不了。但大多數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哼!”

“……”

陽潔的粉絲固然不少,但現在李凡的人氣也不算低。

一時間,雙方在網絡上吵吵鬨鬨。誰也沒有占得了便宜。

當然,在網上炒的那些人是極少數。

大多數人都還是比較理智的。他們見雙方吵得不可開交,也不得不出來勸解一番。

“我說大家爭論這些有什麼意思?好好的看故事不就行了。我們能同時看到兩部如此精彩的童話作品。這是我們的福氣。你們不好好珍惜也就罷了,還在這裡爭論不休。真是的!”

“樓上說的對。再說關於情節方麵。既然是以老鼠作為主角,那肯定是要與貓發生衝突的。以後,陽老師的貓王也必定一樣會和老鼠發生衝突。這都是很正常的。有什麼好爭論的。”

“是啊,好好看故事就行了。騷年們,李凡先生的兩隻老鼠前十集,就和貓發生了三次衝突。這應該隻是一種巧合罷了。”

“是啊,這是很正常的情節嘛。我們好好看故事就行了。”

“……”

……

李凡看著網絡上這些議論,哭笑不得。

“果然如同我猜想的一樣,會有一些爭論啊!”

不過還好,大多數網友還是很理智的嘛。

隻是不知道陽潔看到這些,會怎麼想?

此時的李凡很想跟陽潔說一句話:陽老師,這真的隻是一種巧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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