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7.這是個天坑啊(1 / 2)

音樂係導演 俗人小黑 4973 字 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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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電影,首先立項,尋找投資,製作,發行!

這裡的發行,可不僅僅隻是電影上映,還有囊括了各種版權的發行。

而這方麵的渠道資源完全掌控在好萊塢的幾大巨頭手中。

或許他們無法絕對壟斷,但是卻是相對壟斷的。

因為或許有一些小發行公司,他們也能發行電影,甚至一些公司也能做到,很多銀幕數量的發行。

但是小發行公司在宣傳方麵,卻是差的太多。

巨頭們的旗下的發行公司是怎麼賺錢的?

首先,常規的發行分成,這部分是發行公司直接的利潤。

不管你電影票房多寡,這部分分成發行公司都是會按照比例抽取的。

其次是宣發預算。

通常來說,對於相對比較看好的電影,發行公司都會墊付宣發預算。

包括,宣傳預算,以及發行拷貝成本等等。

後者沒什麼可說的。

但是前者卻是很有的說道了。

首先,對於發行公司而言,宣傳費用這一塊,他們雖然墊付,但是本身是因為這部分對於發行公司來說就是有利可圖的。

特彆是掌控了大量的宣傳渠道和資源的巨頭來說。

比如預算當中,買下某個報社的版麵需要支付多少錢,但是很多時候,他們都會優先選擇集團母公司旗下的公司。

可以說是左手倒右手。

然後,等電影上映了,這筆錢,他們是要優先從電影票房分成當中扣除的。

唯一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就在於,票房分成甚至低於墊付的宣發費用。

但是大多數時候,這種可能性是很低的。

因為作為發行公司,大多數時候,他們是可以通過前期的各種渠道的反饋,對一部電影進行一定的票房預期,然後才製定宣發計劃。

所以,最賺錢的,最穩妥的永遠都是發行。

電影大賣,那自然皆大歡喜,發行公司能大賺一筆,製片方也能分到不菲的利潤。

但是如果電影虧損,那麼首先虧的是製片方,而不是發行公司!

舉個例子,一部電影成本一千萬,發行分成百分之十來計算,宣發預算三百萬!

結果票房隻有一千萬!

那麼這個時候,和院線的分成按照百分之五十來計算的話,也就是說,院線會給發行公司分過去五百萬的票房分成。

這個時候,發行公司要先抽走一百萬的發行分成,然後,再扣除宣發預算三百萬,最後製片方隻能拿到一百萬的分成。

而事實是,發行分成通常來說,百分之十的發行分成,對於外來者電影公司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國內的電影,寧願賣斷,也不願意正常發行的原因所在。

因為那才是真正的天坑,除非像王逸凡這樣的,本身有很大的知名度,對電影有很大的自信的導演的作品,否則的話,反而大多數時候,一些國內的電影在好萊塢通過正常發行的方式發行的電影,往往都是虧損的。

當然,電影如果大賣的話,那麼自然還有其他方麵的收入,比如版權周邊的收入。

但是電影如果賣的不行,那麼這些以電影票房為參照的版權和周邊收入,也就不值一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