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人聽了琳琅的科普,自然是記下了。
這群土匪手上也有刀,這也很正常,眼下這附近還沒大亂,所以能當土匪的,並不是活不下去的流民,而是不想做事,隻想靠打劫過日子的人,所以收入不錯,自然有錢買得起刀,畢竟像他們做的這個事,要是沒有武器,光靠兩個拳頭,也很難成功啊,所以當下死的這幾人身上的東西,自然又便宜了琳琅等人。
當下琳琅等人將他們的衣服、刀、錢財等東西搜刮一空,然後將屍體扔下了懸崖。
說起來,這個山寨的位置,是琳琅到過的世界,非常好的一個位置了,之前也有過不錯的地盤,但有一點,沒這個世界這個地盤好,那就是,如果有敵人來襲,打死摸屍後,屍體的處理。
其他世界,都要挖坑埋了,辛苦的很,還是這個世界好,直接扔下懸崖,由大自然直接分解就行,方便多了。
因著摸屍四人,山寨物資又多了些。
琳琅給今天參加戰鬥的幾人分了點財產,剩下的就加進了公中,用來支付她們以後的工資等,大家也沒意見,畢竟以後要是人多了,公中肯定得有錢才行。
那幾個土匪,據小蜜蜂傳回來的畫麵來看,已經逃回去了,並沒離開他們本來的地方,投奔其他人。
顯然,雖然失去了老大,但他們打算重新選個老大出來,繼續占著這個土匪窩,不打算投奔其他人。
也是了,有現成的土匪窩,可能就有人想當老大,而不是投靠彆人,做小嘍?的。
但隻有七人的小隊伍,顯然人少了點,就算琳琅不去收拾他們,估計也有其他相鄰的土匪,會收拾他們的,到時他們能不能活,可不一定,這些人顯然也知道這一點,當下就決定,先將新的老大選出來,再想辦法招點人手,免得人太少,到時會被其他土匪窩端了。
這個提議,這些人倒都同意了,就是卡在了選老大這一項上――這七人誰也不服誰,都想當老大。
也是了,之前才十一人,那個老大要壯碩一點,所以當了老大,也算正常。
剩下這七人,實力差不多,然後地位也差不多――其實他們還有一個二頭頭,也被打死了,剩下的九人,全是普通土匪。
因為大頭目二頭目都死了,這還活著的七人全是普通土匪,所以自然誰也不服誰,都想當老大。
於是爭著爭著,便打了起來。
都是有刀的主,打起來的話,自然就可怕了,很快就死了一個人。
其他人看死了人,隻剩六人了,覺得這個土匪窩的勢力也太弱了,隻怕活不下來,怕繼續呆在這兒,有其他土匪窩的人攻上來了,彆將他殺了,於是就有人離開了,準備投奔其他土匪窩。
結果這些人要走,不打算直接走,就說要將寨裡的錢財理一理,分一分,畢竟現在大頭目和二頭目都不在了,大家都是普通土匪,這寨子裡的錢,自然就要平分了,他們要拿走屬於自己的那一份。
但想當頭目的人就不願意,覺得自己已經殺了一個人,算是他贏了,以後寨子就是他的了,那這財物,自然也是他的了,憑什麼要分給他們這些小嘍?,就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