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還沒等她收拾原身前夫呢,那人竟然找上了門,跟之前告自己,想搶奪撫養權時態度完全不一樣,腆著笑臉,一副熱情的模樣,道:“琳琅,我是真的喜歡星星,想養她的,既然你不願意,那就算了,但我來看看孩子,總是行的吧?”
原身前夫怕直接說複婚,琳琅不接受,就打算借著看孩子做借口,然後一直過來,時間久了,這感情不就又能好了?
等感情好了,不就能複婚了?
琳琅都不讓他進門,在可視門鈴裡看到了他,便直接道:“滾!”
還真的喜歡星星,真的喜歡,會在原身世界一直不給星星撫養費,自己一開始要撫養費的時候,都不給,還是自己采取措施後,才不得不給?
看來法院判了這人渣還不死心,還想過來薅星星的簽到收入呢——琳琅沒想到對方是想過來複婚,隻以為他是惦記著星星的簽到收入。
原身前夫聽了琳琅的話,臉色難看了一會兒,但馬上又陪上了笑臉,道:“你不能這樣,那也是我的孩子啊。”
然後便在外麵喊道:“星星!星星!爸爸來看你了……你讓你媽把門打開啊。”
可惜星星這會兒不是不知事的小孩子了,而已經有九歲了,再加上早熟懂事,早就知道,當年她媽找她爸要她的撫養費,她爸不給,然後她媽跑人門上潑米田共的事了——她自己見過(因為當時星星還小,琳琅不放心將她一個人丟在家,去哪兒,都要將她帶著嘛),還記得這事,畢竟五歲了,這種很深刻的事,會記著也很正常。
還有張父張母跟親戚朋友說起她的親生父親時,也說過這事,說她父親不給撫養費,還是她媽想辦法弄到的。
所以星星知道自己的親生父親當年,連撫養費都不願意給,根本不喜歡自己,這會兒突然就這麼熱情,星星馬上就知道,事情沒那麼簡單,哪會因為親生父親來找她,就高興得不得了,讓母親開門呢?
況且上次小三和原身前夫爭奪星星撫養權,琳琅也有跟星星說過,她之所以不讓她選擇,是不是跟著父親,是因為,她打聽到,她那個以前連生活費都不願意給的父親,突然要她撫養權,是盯上了她的簽到係統收入,然後還想把她弄過去做人質,要挾她媽媽給他、跟他那個趕走了她媽媽的新老婆錢用,不給就要打她,她怕她過去會被欺負,所以就沒同意。
又說她要真想去,她也不會反對——因為就算星星選擇過去,琳琅也有辦法讓原身前夫在星星過去前出事,讓星星不用過去,所以她就給了星星選擇的餘地。
星星既然已經九歲了,又不傻,聽媽媽這樣說,自然不會去了。
再說了,跟媽媽一起住多好,跟陌生的阿姨,甚至陌生的爸爸一起住,她會害怕的,她才不要過去,所以便沒因爸爸搶奪她的撫養權,就說要跟爸爸走。
既然知道她父親打的是什麼主意,這會兒她父親在門外這樣喊,她自然不會去見他了,當下隻當沒聽到,做自己的事。
她倒不擔心媽媽不是父親的對手,到時爭不過父親,會把她交給父親,然後她再也沒法見到媽媽了,因為她知道她媽媽厲害著呢,會武功的——就是琳琅練的散打,在小孩子眼裡,就是武功了。
媽媽這麼厲害,她有什麼可怕的,所以隻要不搭理父親就行了,其他的都不用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