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這些債主們放棄,還有另一個原因——他們收到了本城一個有名律師團發來的律師函,說是再騷擾琳琅,他們將會替他們的當事人張琳琅,起訴他們騷擾等。
到時不但要不到錢,隻怕還要賠償張琳琅的精神損失等錢,那就搞笑了。
所以這些人看琳琅強硬,隻能放棄了。
還有一層原因,則是,他們自己大多也不乾淨,怕被對方找出來,到時彆沒要到債,自己人還進去了。
這年頭的有錢人就是這樣,誰敢說自己一點問題沒有,自然是有的,但大多都有點問題。
看琳琅竟然請到了本地最有名的律師團,他們怕琳琅會讓這些人調查他們,而本地最有名的律師團,人脈很廣,他們怕那些人查出對他們不利的證據,所以自然就偃旗息鼓了。
其實琳琅能請到本地有名的律師團幫忙,不光是錢的問題,畢竟這樣的大律所,還怕沒大單子接麼,主要是這個律所,是季楓旗下公司合作的律所。
季楓聽說琳琅被追債的人騷擾,便跟她說,可以讓跟他合作的律所,幫她發個律師函,免得這群人覺得她害怕,會一直騷擾她,煩不勝煩。
有這個關係,琳琅自然不會拒絕不用,當下便由季楓介紹,琳琅找到了那個律所,給那些人發了律師函,果然那些人老實了。
季楓之後詢問琳琅的情況,得知她的麻煩已經解決了,便放下心來。
不管其他,隻說琳琅能替他掙錢,他也不能讓人將琳琅影響了啊,畢竟琳琅的情緒受影響,到時投資失誤了怎麼辦,虧的可是他,而他怎麼可能因為外人,讓自己吃虧,自然是要幫琳琅了。
再說了,張家人欠的債,跟琳琅有什麼關係,那些人找琳琅,本來就不對,要找,也該找張父張母。
解決了那些債主之後,琳琅便能安心查看張母的情況了。
不出琳琅所料,張母在沒錢後,日子便不好過了,她不得不去工作,要不然她跟兒子要餓死。
好在她有一定的學曆,然後早就擁有這個國家的綠卡,找工作不是問題,不用打什麼黑工。
隻是……她之前過慣了有錢日子,現在讓她每個月賺個兩三千塊錢,除掉房租交稅,每天吃的喝的跟以前完全沒法比,她自然受不了。
事實上,要不是她不去打工,她連吃的都沒有,她都不想打工,畢竟當了二十多年的闊太太,養尊處優,根本沒工作過,哪裡做得了事,純粹是被逼的沒辦法。
因為她沒什麼工作經驗,所以,她一開始找工作,都找不到,因為做不好,彆人很快就辭退了她,最近這個工作,是好不容易才得來的,所以哪怕她不想工作,也不敢再把這個工作丟了,免得沒得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