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父方母自然也跟琳琅說了這事,畢竟要是不說的話,女兒到時為了回來參加兒子的婚禮,特意擠時間回來,然後發現白回來一趟,豈不是麻煩。
琳琅聽方父方母說,方大嫂聽了自己的話後,還真分手了,不由暗道分的好!總算是解決這事了,要不然以後看著方大嫂,再想到原身世界,她對方大哥和方家做的事,還不夠膈應的。
當下琳琅聽了這個消息後,便道:“好端端的就退婚了,不說讓她賠償我們家精神損失費了,那給她的幾十萬彩禮、三金、置衣錢等要回來吧。”
方父方母聽了琳琅的話,不由猶豫,道:“這……會不會不合適。”
琳琅道:“有什麼不合適的,都說好日子要結婚了,結果她搞這一出,不知道多少人家笑話咱們家,然後她還耽誤大哥兩三年,咱們隻是收回給她的錢,沒找她要精神損失賠償,已經很不錯了。就算你們不要,我給她的十幾萬,我是肯定要拿回來的。”
方父方母聽了琳琅的話,不由大驚,道:“你怎麼給了她十幾萬?!”
琳琅道:“她沒跟你們說過嗎?她自從認識我哥後,總是打著各種各樣的借口,找我借錢,兩三年來,借了十幾萬了,但隻說借,一直沒還過,都是在我飛信上留有借款文字證明的,我要回來,絕對沒任何問題,因為就是告上法院,我有飛信她的借錢文字證明,也是肯定要的回來的。”
方父方母聽說方大嫂兩三年來,竟然從女兒這兒弄去了十幾萬,相當於一年從女兒這兒搞去了五六萬,比他們小縣城的平均工資還多,當下不由氣憤,想著這個前兒媳,這不變相地相當於,是他們女兒在養著她嗎?這姑娘是怎麼好意思從自己女兒手上拿錢的?!
要知道,她還從他們兒子手上也拿走了一些錢,他們當時隻想著兩人馬上就要結婚了,兒子賺錢給兒媳花,也是應該的,所以也沒說什麼。
沒想到,合著不是自家兒子一個人養著她,還讓自己女兒養著她呢,且從自己女兒那兒要的錢,比從兒子那兒要的還要多!畢竟兒子賺的錢,沒女兒多,前兒媳就是想要,也要不了。
所以這會兒方父方母聽琳琅說,她會要回她的錢,他們肯定不會反對,畢竟那是琳琅的錢,他們有什麼理由,阻止人家要回來。
而且,他們也打算將幾十萬彩禮等東西要回來。
本來他們還不好意思要,現在聽說前兒媳那樣不要臉,竟然還偷偷找他們女兒撈過錢,人品這麼差勁,他們對要錢這個事,頓時沒那麼不好意思了。
就像女兒說的,她快要結婚了,突然提退親的事,錯不在他們,他們憑什麼不能將彩禮等東西要回來。
當下琳琅便找到方大嫂,讓她歸還原身借給她的那十幾萬塊錢,說要是不還,她就告到法院,飛信上借錢的證據在那兒,她甭想賴掉,要敢賴掉,到時她就讓法院強製執行,再不還,她搞不好會判刑,最輕也會讓她變成失信被執行人,而信用出了問題的人,看到時誰敢娶她。
方大嫂本來看琳琅找她要錢,還想罵人來著,想說當時她是她嫂子,給嫂子用的,憑什麼要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