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大嫂當初踹了方大哥後,因為她家裡要錢給兒子娶媳婦,所以便趕緊催她結婚。
於是導致她在跟方大哥分手後,很快就又找了個對象結婚了。
結了婚後,丈夫才知道,原來她每個月還要還她父母很多錢,當時夫家人就不高興了,畢竟給了幾十萬彩禮,沒帶過來就算了,結婚後,每個月還要給父母那麼多錢,這是把他們家當提款機呢,畢竟她將錢給了父母,生活開支,花的可就是男方的了。
隻是他們知道這事已經晚了,前方大嫂也怕夫家人知道了這事,會不高興,所以一開始沒說,等生了孩子,才說這事。
而她夫家這時知道了這個情況,因為有了孩子,雖然不高興,的確沒因此跟她離婚,但平常對她,肯定就不像之前那麼好了。
前方大嫂看到這兒,不由心裡鬱悶,想著當初沒跟姓方的分手就好了。
不錯,這會兒的方大哥已經在一線城市買了房子,然後被前方大嫂聽說了。
聽說方大哥在一線城市買了房子,還聽說方琳琅混的特彆好,一個月給方大哥開兩萬的工資,前方大嫂就受不了,想著當初要沒跟方大哥分手,她這會兒也生活在一線城市了,而不是窩在這個小地方,丈夫一家眼裡還隻有那幾個錢,天天嘀咕來嘀咕去地算計,看著她都惡心。
要是嫁了方大哥,方琳琅有那麼多錢,哪會這樣小家子氣,斤斤計較,畢竟當初方琳琅混的還沒現在好時,一年就給她五六萬隨便花,哪像這家人,自己用自己的錢貼補娘家,他們還能不高興,讓她能不鬱悶嗎?想著人真是對比出來的。
但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畢竟自己當初,非要跟姓方的分手,她總不能跟這個丈夫離婚,再去找姓方的,那樣對方肯定不願意了。
怪都怪那個方琳琅,說什麼欠了幾千萬,肯定是不想借錢給自己用,故意說沒錢,搪塞自己的,結果搞的自己以為她真沒錢,就跟姓方的分了手,要不是方琳琅那樣亂說,她也不會跟姓方的分手,那她現在就能過著好日子了。
但她能那樣說嗎?肯定不能啊,畢竟那樣說了後,彆人肯定會說,誰讓她當初看方琳琅沒錢了就覺得姓方的配不上她了,然後趕緊溜了呢,能怪得到誰?
所以這會兒方大哥雖然混的好,讓前方大嫂看著鬱悶,心裡還恨死了琳琅亂說話,導致她做錯了決定,但,卻沒法責怪琳琅,於是隻能吃悶虧,氣死她了。
而她一直貼補娘家的行為,等她孩子懂事了,知道了這個事,也對她非常不滿,畢竟誰能接受得了,媽媽把錢給彆人,不給自己,然後將來,還要自己贍養對方呢,想想都氣啊,所以前方大嫂在夫家算是一點地位也沒有。
後來有了兒媳婦,看前方大嫂這個婆婆,是這樣的扶弟魔,家裡有點什麼東西,就往娘家送,自然不喜。
一家人都不喜歡她,在她丈夫過世後,兒子一家也不管她,不讓她住在他們夫妻房子裡,免得看她給娘家錢就一肚子火,隻隨她在老兩口住的屋子裡自生自滅,沒誰搭理她,畢竟,她年輕時,也沒儘過撫養責任,他現在自然也不想管她——她兒子小時候,帶他的是爺爺奶奶,生活費,是他父親給的,而她的錢,都給了娘家,平常還要上班,也不帶孩子,這樣一來,她兒子不養她,也很正常,畢竟她當年沒養兒子,兒子長大了自然不會養她,讓她之後過的相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