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6章 國會縱火案(2 / 2)

不過對於他的話,**黨並不相信。

戈林就就說道。“這是共產黨起義的開端。一分鐘也不能浪費……”

希特勒則說道:“給他們一點顏色瞧瞧!誰敢阻擋我們就把他打倒!”

由於激動,他漲紅了臉,“德國人民長起來太軟弱了。當官的共產黨個個都得槍斃。當代表的共產黨今晚通通得吊死。共產黨的朋友要全部關起來。這也適用於社會民主黨和reichsba-ner(國家害蟲)!”

同時戈林也在對為普魯士之官方報紙寫報道的人大發雷霆。草稿隻有20行,隻提到一個縱火者。戈林草草地看上一眼便喊道:“全是胡說八道!作為警事報告,這也許是不錯的,但它不是我心目中的公報,一點也不是!”

他抓起一支藍鉛筆,把100磅引火材料改成1000磅。作者反駁說,一個人是扛不動這麼重的。戈林反唇相譏道:“沒有不可能的。為什麼要說隻有一個人?有10個甚至20個人呢!你難道不明白正在發生的事情嗎?這是共產黨起義的信號!”

戈林重寫了公報,指出範·德·盧勃的同謀是國會議員裡的兩個共產黨。原作者要求他簽字,因為這不是一份正式報告而是一份政治文件。“隻有你正式簽字”,他說,“由我交給新聞社,他們才肯接受。”

戈林勉強在上麵畫了個大寫g.(”戈林”之第一個字母——譯注)。此時,所有警方電台都在呼叫,要抓國會裡的共產黨議員,以及省議會和市議會裡的共產黨議員。對共產黨官員也要捉拿,所有赤色報紙一律封閉。

而在內閣會議中,希特勒宣稱,目前的危機迫使我們“要毫不留情地”與共產黨“算帳”,“且不要依靠法律”。所以,他便建議,通過一項保護國家使之不遭“紅”害的緊急法令,但必須使它聽來純屬防禦性質的,且不能太惹人注目。同時他隻是輕描淡寫地提一提,“這是個特殊措施,目的在於保護德國人民的文獻資料。”

然而,弗蘭克將草稿宣讀後,人們明顯地發現這道法令已將一個民主社會所能給予人們的權利大部分取消了。首先,它取消了魏瑪憲法所賦予的公民自由權——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家庭的神聖不可侵犯,通信和電話談話秘密,集會結社自由,以及私人財產不可侵犯等等。

接著,它又授權德國內政部長可暫時控製那些無力維持秩序的州政府。沒有一個部長反對剝奪公民權。唯有巴本提出,乾預各州的事務,將會種下深仇大恨,尤其是在巴伐利亞州。巴本的異議也是一瞬即逝。他同樣隻作了一點小小修改——有名無實的修改。

當晚,希特勒與他一同晉見興登堡。元首辯解說,為了鎮壓紅色革命,這道法令是有必要製定的。巴本和梅斯納未發表意見,總統於是便簽字畫押。

於是,《國家緊急法》便代替了保守派所夢寐以求的軍事措施,由內閣掌握在軍事專政情形下一般隻授給總司令的權力。表麵上,這些權力並不可怕,因為內閣裡占壓倒優勢的並不是國社黨。法令是通過了,但時間之倉促以及感情之強烈,竟使人們誰也搞不清取消公民權,而不是像先前的總理一樣減少公民權的主意究竟是誰出的。

爾後所采取的旨在鎮壓一次不存在的叛亂的緊急措施,結果卻成了希特勒取得一切權力的道路上的一次躍進。一車又一車的衝鋒隊和黨衛軍匆忙宣誓,成了警察的輔助力量,協助他們維護緊急法令的實施。

他們突如起來,衝進早已掌握的共產黨的房間和酒館,一車車地將他們投進監獄或地下審問室。被正規警察拘留的共產黨人和社會民主黨就有3000多。飛機場,碼頭等地受到嚴格監視;火車則在邊界上遭到搜查。

這次的抓捕行動,造成包括德國共產黨領袖恩斯特·台爾曼的1.8萬名德國共產黨人被捕入獄。

而且在隨後3月5日的議會選舉中,**黨贏得了44%的席位,但仍然沒有能達到2/3的多數。其中國家人民黨和希特勒站在一起,他們共占52%的席位。如此希特勒基本達到大權在握的地步。

而這次國會縱火案是誰乾的並不重要,不過**黨和容克等保守勢力共同將共產黨連根拔除才是關鍵。初掌權利的希特勒對此玩的賊溜,完全達到了自己的目的,這讓埃德爾看的是歎為觀止。而不外乎在二戰爆發前,有報紙將其稱為二十世紀初最偉大的政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