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1 / 2)

《下鄉的姐姐回來了》全本免費閱讀 []

於朵抱著侄女,走不了那麼快,隻好應了一聲跟在後頭,慢慢就被落下了。

邱新梅加快腳步,上台階走進了自家大雜院的大門。

左右兩個大雜院的人也都知道於淩回家了,更知道當年於家姑嫂鬨得很不好看。

看邱新梅這樣子,莫不是又有熱鬨可以看了?

於是便有人三三兩兩的跟了進去。串門嘛,走動很正常的。各自到自己相熟的人家坐一坐,順便就把熱鬨看了。

邱新梅進去大門一看,自家門口沒人,放著兩個大行李包。包上的‘為人民服務’都有些脫落了。

於家住的是北向右邊的兩間,左邊的兩間就是楊家的。中間還有一條道通往後院。

楊大媽在窗口看到邱新梅便探頭道:“新梅,於淩回來了。”

於淩撩開楊家厚厚的門簾子走了出來,還不忘回頭對楊大媽道:“楊大媽,麻煩您了啊。”

楊大媽道:“說什麼呢,大家三十年的鄰居了。就坐一坐還跟我這麼客氣。”

她心頭也有些犯嘀咕,可彆鬨起來啊。

鬨起來了彆人可以看熱鬨不管,她這個管院是脫不了責任的。

邱新梅看到院子裡多了不少隔壁兩個院的人,這個院在家的老的、小的也紛紛看過來。

便直接站在中庭道:“二妹,你回娘家做客怎麼不發個電報或者寫個信提前通知一聲?你看我們一點準備都沒有。”

於淩剛對楊大媽客客氣氣的,但對上邱新梅可就不客氣了。

她板著臉道:“誰說我是回來做客的?你沒看報紙麼,國家讓我們知青都可以回家了。我這是回家,回自個的家。”

各個屋裡的人興致都來了,這不進屋就開始了啊。

邱新梅道:“看你這說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都結婚了,回娘家自然就是嬌客了。”

幸虧他們打聽到了這個!就算不能真的拒之門外,卻可以名正言順的把於淩當客人。

院子裡的人齊刷刷看向於淩,你都結婚了怎麼回城的?

這不符合政策啊。

而且,幾時結婚的,一點都沒聽說啊。

於淩皺眉,“我離婚了,這樣就不違反國家的政策了。”

知青在這個節骨眼離婚的很多。

跟當地農民結婚的男女知青,知青和知青結婚的,為了回城好多都離了。

甚至有一些和當地農民結婚的,根本就沒有領結婚證,隻是在村裡擺了酒席的。這種連離婚手續都不用辦。

這是國家政策!哪怕村乾部是被‘離婚’農民的本家親戚,也不敢攔阻。

不然告到公社去,他們脫不了乾係。

不過,於淩是辦了結婚證的。

她和鐘言結婚領了結婚證,沒離婚證兩個都走不脫!

邱新梅板著臉道:“離了和沒嫁,這可是兩碼事。”

院裡在站和在坐的紛紛點頭,說得有道理啊。

父母都不在了,你要離婚回來住,這確實得哥嫂點頭才行。

而且,離婚如今真不是多光彩的事啊。

於淩嗤笑一聲道:“邱新梅,我可不是回來求你收留的!爸媽留下的房子、錢,我也有一份。不能說下鄉吃苦受累就是我的事兒,繼承房子和錢、接班的好事兒就是你們兩口子的。更何況你那個工作,當初下鄉前爸媽是許了我的。如今爸媽留下的房子和錢,你們還要全部霸占了。沒這樣的道理!”

於朵在門口遇上了回家的侄兒,三個人還是從院門口擠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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