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淩道:“這樣我都吃虧了。等閒可不會有人肯把工作賣出來,我拿著錢都沒處買去。彆說現在大量知青回城都沒有安排工作。就平時不是家裡急需用錢,誰舍得把可以安身立命的正式工作賣出來?”
賣工作這事兒,就是個有價無市。
沒人肯賣啊!
邱新梅肯定不肯去人事科簽字把工作讓給她,能得些現錢補償也好。
於淩說完轉頭問院子裡其他人,“現在一份正式工作賣多少錢?”
有人抬起手掌比了比,於淩點頭表示知道了。
五百!
她看著於承,“那就五百吧。”
邱新梅斷然道:“沒錢!我們要養兩個孩子,還要養小妹。哪還有餘錢?”
於淩道:“得了吧。咱們要不要捋一捋啊?爸一個月六十多,媽一個月三十多。就算醫藥費花了一部分,去醫院一查就知道了。還剩下多少這院裡大媽們可以說心頭都能有個大概的數。小妹可不是你們養的,是你們拿著父母留下來的錢監護她。而且,就看她現在這樣子,怕是家裡什麼活兒都落她身上了吧。”
於朵其實也估著父母至少留下了千兒八百塊的。
但哥嫂口口聲聲她是他們在養著的,她也沒掰扯過。
因為她還小、沒成年。和哥嫂鬨僵了吃虧的隻能是她。
反正她初中畢業再等大半年就到十六周歲。
隻要能順利入職機械廠宣傳科,她就可以自立了。
哪怕隻是個臨時工,到時候搬到集體宿舍去住,她掙的錢總是能自己安排的。
分房子肯定沒有臨時工的份,但集體宿舍是可以去住的。
於承道:“我們這樣的家庭,誰家養孩子是當少爺、小姐在養啊?大了都是要乾活兒的。”
於淩道:“我不跟你掰扯這個。小時候咱倆到底是誰乾家務活,大院裡的人眼睛是雪亮的。咱們現在說的是補償!”
邱新梅抱著胳膊道:“不是你先掰扯我們讓小妹乾活兒麼。等我家小鵬、娜娜再大點,一樣的。就現在小鵬也在力所能及的幫忙。至於補償,我就一句話: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有本事你就來拿吧。”
於承也道:“確實沒錢,彆說500,100我現在都拿不出來。”
半年前小舅子跟人打架鬥毆,又是自己住院、又是要賠湯藥錢,老丈人寫借條跟他借了400。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沒能讓小妹去讀高中的。
吳大媽也是知道這個事兒的,當時事情鬨得還挺大。
所以這兩口子說拿不出來錢,興許不是假的。畢竟,怎麼也得留點風險資金。
她道:“已經是要吃晚飯的點了。於承、於淩,你們一個要補償、一個說沒錢,這麼掰扯也出不了結果。而且於承,你二妹不管是不是離婚,她當年確實是為家裡、為你做出了犧牲。如今回城你完全不管怕是說不過去。這樣,大媽出個主意,你們兄妹一人退一步。”
於承道:“吳大媽,您說。”
他要在大雜院繼續住,要在機械廠繼續上班,肯定不能不顧身邊鄰居的意見。尤其吳大媽這個管院,她兒子還是二車間的副主任。
吳大媽道:“那小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