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第 15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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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家堂屋裡於承終於出聲了,“讀完初中就去宣傳科上班,這不是你自己的謀劃麼?你為此都忙活幾年了。”

於朵道:“我開始謀劃這件事的時候,還沒有恢複高考呢。現在我說的也是如果明年這個工作落空的話,我要去讀高中。”

她不鬨這一場給自己爭取利益,萬一工作真的落空,難道給他們一家四口繼續當保姆啊?

而且還要落得一個是他們在養她,她在家吃閒飯的名頭。

那幾時是個頭?

二姐的做法她覺得挺好的,而且行之有效。

要不然二姐這麼回家,又找不到工作,日子可不會這麼好過。

有人去把管院吳大媽叫了過來。

這大院裡哪家有糾紛,或者哪幾家之間有糾紛,都是找她的。

她管不了的事再上報給居委員甚至派出所。

但鄰裡糾紛、家庭糾紛通常在管院這裡就都解決了。

各個大院選的管院都是自己比較有威望或者兒女事業比較好的。

吳大媽是兼而有之。

她自己處事公道,兒子年紀輕輕已經要考五級焊工了。

吳大媽已經聽人說了於家三兄妹糾紛的由來,心頭有數了。

老於家老兩口肯定留得有錢,這是毫無疑問的。

這個年代的老人,還是雙職工的,肯定是按月要存一筆錢作為家庭保障的。

但當年於淩參加了喪禮不能久留,於朵還是個沒到十歲的半大孩子。

那錢就被於承小兩口都拿著了。

不然,他們也不可能一次性拿出400借給邱家。畢竟自家還要留些備用的不是,出了急事全靠臨時去借錢可不成。

他倆的工資也是這兩年考級過關、工齡又上去之後才漲起來的。

現在,這姐倆鬨著要分一份,也不是完全說不過去。

就算大頭歸兒子,女兒也得有一份嫁妝啊。

尤其於朵讀書的錢是該給的。

哪怕於老頭兩口子都重男輕女,他們活著也該是這個章程。

於鵬和娜娜本來在院子外頭的空地上跟小夥伴們玩耍,聽說家裡又吵起來了趕緊跑了回來。

跟吳大媽差不多是前後腳進的家門。

吳大媽進去一看,於家四個大人臉色都不大好。

她再看看桌上,還擺著三菜一湯呢。裡頭還有個臘肉是葷菜。

“這怎麼飯都沒吃完又吵起來了?要不,先把晚飯吃了。趁這個時間,也都冷靜一下。”

於承勉強緩和了表情道:“吳大媽要不要一起吃點兒?”

吳大媽擺手,“不用,我剛吃過。吃多了要積食的。我在院子裡站會兒就是了。”

“那我們就不讓您了。新梅,你給吳大媽倒杯水。你們兩個,出去玩兒。”

後頭兩句是對兩個小的說的。

邱新梅用眼神示意兩個小的出去,然後起身給吳大媽倒水。

吳大媽喝了一口放下,然後出去庭院裡向隔壁幾家了解更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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