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我帶她回了我的小家,那是附近鐵路家屬區的一個暖氣井,很暖和。
我隻有半個乾饅頭了,一點一點搓下渣渣喂她。
我問“你叫啥?”
“二丫!”她說。
“大名呢?”
“寧蕾。”
我覺得她很厲害,因為我當年都不記得自己的名字。
我問她家在哪兒,父母叫什麼,她卻說不明白了,我就笑話她。
她又哭了起來,像隻受了傷的小兔子,我隻好哄她。
我說她是個哭吧精,她急了就咬我。
我開始帶著她去討飯,去撿飯店的折籮,每天繼續去火車站候車室。
我還去過幾次站前派出所,打聽有沒有找孩子的,告訴他們是個女孩兒,叫寧蕾。
他們說沒有,我隔幾天就會去問一次。
天氣漸漸熱了,派出所的人也被我問煩了,看見我就往外攆。
夏天到了,我帶她去鬆花江邊洗澡,搓下來好多泥。
那兩年,我們每天形影不離,半夜去方便,小丫頭都要扯著我的手。
完事還得給她擦屁股,臭死了!
回憶起那兩年,雖然苦,卻很快樂,這就是書裡說的苦中作樂。
我拍著寧蕾的後背,安慰著她彆哭了,找個地方好好說話。
她臉有些紅,連忙擦眼淚。
我扭頭找虎子,就見它騎在了那條長毛狗身上,屁股一下下地動著。
我連忙去扯牽引繩。
還好,處男就是莽撞,並沒發生實質性行為,否則打都打不開。
我沒帶她回家,而是在前麵找了個長條椅坐下。
虎子被我拴在了旁邊一棵樹下,遠離那條狗,不然今天肯定得失身。
“這叫什麼品種,真好看!”我說。
她摸了摸那條狗寬大的腦門,“叫金毛尋回獵犬。”
“叫啥名兒?”
“布丁!”
“好聽!”
“它呢?”
“虎子!”
樹下的虎子一定是聽明白了我在誇彆人家狗,不耐煩地叫了兩聲。
我問她“到底是怎麼回事兒?我還以為你……”
她笑了笑,眼底都是淒楚,“以為我死了是嗎?”
“是,當時你沒了氣息,我抱著你跑了好遠,後來把你放在了派出所門前,眼瞅著有人把你抱了進去。”
她說“我沒死,不過是高燒昏厥,整個人像扒了層皮,迷迷糊糊住了半個多月的院,大夫說是肺炎,還有好多積液,差一點就沒了命。”
“隔壁有對南方在雪城做生意的夫妻,他們的兒子就沒挺過去,後來領養了我,沒多久就帶我去了廈門,我在那邊長大的……”
這話裡水份很多,我卻不好質疑什麼。
“還記得誰把你送醫院的嗎?”我問。
“他姓張,叫什麼我已經忘了,派出所陸陸續續來過幾個人,救我的人沒再來,還是問其他叔叔,才知道他姓什麼……”
“為什麼不去找我?”
“當年身體太弱了,不過,初一時的暑假,我回過雪城,也去了我們曾經住過的地方,可那裡已經換了一些孩子。”
她上初一?
我算了算時間,那時我早就天南海北地跑了,怎麼可能找到我。
“你呢,小武哥,你找到爸爸媽媽了嗎?”
她看著我,俊俏的臉上都是期盼。
我搖了搖頭。
“那、那你現在做什麼?”她有些失望。
“在家那邊,和兩個朋友養了一些牛……”
“哦!”她又笑了起來,眼睛裡還有淚花,“挺好的!”
很明顯我在說謊,我想看到她一絲絲的失望,可什麼都看不到。
在說謊和實話實說之間,我並沒有猶豫或搖擺。
因為我這個身份,無論她是誰,無論我是否識破她,說假話才是人之常情。
既然能有今天的“偶遇”,說明她觀察自己不是一天兩天了,柳蔭街39號她肯定都知道。
“你怎麼在這兒?”我倆一起問了出來。
兩個人相視一笑,又異口同聲“你先說!”
“好,我先說吧。”她盈盈一笑,清晨的陽光照在她的臉上,肌膚仿佛透明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