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泡泡唐(1 / 2)

盛京之行,毫無所獲。

這座城市我來過多次,還算熟悉。

我奔走了整整半個月,把繁華的太原街走了無數遍。

附近有兩家派出所,南站和太原街派出所我都去了,他們隻有一個姓武的片警,今年還不到三十歲。

我的記憶太過模糊,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叫小武,還是姓武。

因為這個不確定,每到一個地方,我都會想辦法查有沒有姓武的當年丟了孩子,之後再把範圍擴大。

派出所可憐我的遭遇,再加上我大哥大姐的叫著,每次去都會拎著一些水果,可還是一無所獲。

這並不奇怪,也不能說是貓爺騙我。

畢竟是二十年前的事情,尤其近些年,人員流動的太過頻繁。

雖說貓爺是在太原街看到的,但有可能是父親貼尋人啟事來到了這邊,甚至是來這座城市找我。

抱著滿腔希望,又撲了個空。

不過我並沒多少沮喪,已經習慣了。

太原街的同行是真多,尤其是中興大廈後麵的時裝一條街。

這些人進進出出,看似一團亂麻,實則分工十分明確,絲毫不亂!

[望手]眼觀六路,看準時機,一個簡單的手勢,[下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打掩護的或是用身子擠,或是用手臂上的衣服遮擋,很快就下了貨。

下貨後,迅速交給[換手]。

[換手]忙的很,他們要儘快把贓物交給[接手],否則就沒地方放了。

每一條線上,還有幾個“閒人”,他們叫[攪手]。

所謂[攪手],是負責[掏響]後攪局的人,他們是一個團夥中最低級的成員。

[掏響],指的是扒竊時被抓住。

偷盜過程中,這些人有兩個作用:

一是打掩護,方便[下手]出手下貨;

二是一旦某個環節“掏響了”,他們就會衝上去,使絆子拖住失主。

關鍵時候,甚至對反扒便衣也敢下手!

[攪手]屬於扛罪背鍋那類的,抓起來也無所謂,頂多是個治安拘留。

最後一個環節是[擦手]。

他們負責銷贓,不會在現場。

這些人有著四通八達的銷贓渠道,扒竊來的東西會很快流通出去,換成人民幣。

街上偶爾能看到閒逛的反扒人員。

看得出來,他們和我的那些同行關係相當不錯……

我也隻是看看罷了,不會去胡亂[刨杵],畢竟這是人家的地盤。

彆看自己身手不錯,可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功夫再好,一槍撂倒!

一個弄不好,我都出不了盛京城!

回雪城的前一天,我去了趟附近的新華書店,給小靜買了一些關於寫作方麵的書。

這孩子很有靈性,關於寫作,還是我鼓勵她的。

對於她這樣的殘疾人來說,如果有這方麵的天份,寫作或許是一條路。

不奢求大富大貴,但起碼能幫幫家裡,等大老張夫妻不在了,她也能養活自己。

回到雪城,我把這些書送了過去,又和小丫頭聊了好半天。

三天後,店裡來了個熟人。

當時我正在修理一塊梅花手表,聽到有人進屋,頭也沒抬。

“路易張?!”一個聲音響了起來。我聽了出來,是巴黎前線的同行小唐。

我抬起頭就是一怔,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本來他那張臉就夠大了,此時好像又大了好幾圈,腦袋上纏滿了白紗布。

還有他的眼角、鼻子、臉蛋子和嘴角,都結著痂。

難道是因為假鑰匙的事,被雇主揍了?

真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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