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澆麵(2 / 2)

三穿陳阿嬌 條紋花瓶 7284 字 3個月前

夏荷臉盤子圓圓的,塌鼻,難得的是牙齒小巧雪白。笑起來甚是討喜。皇後脾氣大,身邊伺候的人多是沒有一點棱角的長相。可你要因此覺得她們一個個溫柔如水,那就大錯特錯了。

比如夏荷,快人快語的央身後跟著的太醫檢查內侍東風的傷勢,自荷包裡摸出一塊玉璧。

“娘娘賞你的,好好收著。”

說罷,走到外麵等著。

不一會,太醫確定東風沒有傷到內臟,夏荷便定下讓他休息五日再上職,風風火火走了。

兩名內侍本就和受傷的東風同屋,一個叫南雨、一個叫西霜,還有一個年紀最小的叫做北雪,到長樂宮和北宮跑腿送紅糖還沒回來。一枚玉璧三人輪著欣賞,東風說:“我一個卑賤殘缺之人,哪配戴這麼好的玉……”

南風瞪他:“主子抬舉咱們,你不要自輕自賤。”

皇後怒急會用鞭子抽打皇帝,但再生氣的時候也沒有私下裡動過宮人一根手指頭。大人們覺得皇後難纏,宮外說她壞話的人不少,但她在內宮的口碑極佳。因著這一點,內侍在椒房殿不受重用,也從未有人想過另攀高枝。

內侍其實比宮女更好用……雖然是男人不方便貼身伺候皇後,但他們的消息比宮女靈通。可惜,皇後幾乎不管外麵的事,一心都在陛下身上。

南風忍不住在心中微微一歎。

……

阿嬌回到內室,見麗媛還掩麵跪在地上,頭顱快要低垂進胸膛裡,模樣實在可憐。一邊出聲讓她坐下,一邊聽程安稟告:陳須堵住衛青下職回家的必經之路,以其衝撞貴人車馬為由,進行群毆。結果衛青勇武非常,以一敵十的情況下隻受了一點輕傷,還成功逃脫。

按照阿嬌所知道的曆史,母親竇太主會在衛青當職的時候,派人捉拿他。其目的也不是打一頓泄憤,而是意圖殺害他。

不過,這事並沒有成功。衛青的一個同僚救下他,並把事情稟告給劉徹。

劉徹大怒,當即下令給衛青升官,賜金。衛子夫封為美人,幾乎加恩到衛家的每一個人。衛氏一門顯赫,便是連救下衛青的同僚也得到很大的好處。

阿嬌勸竇太主不要對衛氏一族動手,出發點是不讓母親把劉徹得罪得太狠。

誰知竇太主沒有完全聽勸……隻有她能支使哥哥陳須。

不過,挑的是衛青下職的時候,又不是掩飾身份殺人奪命,隻是口舌拳腳之爭。兩者的惡劣程度完全不一樣,頗有一戶人家的閨女欺負另一戶人間的閨女,兩家□□腳相向的市井氣,透著胡攪蠻纏的無賴勁。

有傷到劉徹的顏麵,但又距離觸碰劉徹的底線太遠。

恐怕劉徹回過神來,就會發現為這點小事大動乾戈沒趣了。

阿嬌把事情想明白便拋到一邊,看向麗媛。這姑娘剛剛腿一定跪麻了,現在估摸著才舒展開筋骨。

“你剛剛求我救命,到底怎麼回事?”

麗媛此刻能坐在阿嬌麵前,已經是孤注一擲的結果,自然不會有隱瞞。

事情要從太皇太後下令遣散宮人說起,後宮得到消息,宮人們議論紛紛。麗媛是不想出宮的,她因罪入掖庭,孑然一身失去所有的家人,在哪裡生活並沒有什麼差彆。又因容貌美麗,深知在外頭無法保護自己,還不如留在宮裡。當然,出宮的事和她無關,她才十八歲。

沒想到一天夜裡,掖庭一位掌薪碳之事的姑姑丁氏借故把她同屋的宮女全部支出去,告訴她一個消息:一位大人物看上她,要納她做妾。

阿嬌認真聽著。

此時的律法規定,奴婢屬於賤民階級,基本原則是良高於賤,但和後世的許多律法又有不一樣之處。比如,良民和賤民之間並非完全不可通婚。

而且大人物不是要娶麗媛做妻子,隻要納她做妾,其行為並不觸犯律法。

麗媛不願意,哪怕對方表現出的權勢的確配得上“大人物”三個字,她也無心攀附。本以為言明意願便罷,可對方根本不關心她的想法,展現出勢在必得的霸道。

若非遣散宮人有“驗明正身”一遭,她可能無聲無息的就被送進大人物的後宅了。

“你知道這個‘大人物’是誰嗎?”

麗媛搖頭:“我嘗試著打探過,沒打聽出來。”

“你先待在椒房殿……”

阿嬌話音未落,麗媛已顫抖著伏在地上:“謝娘娘庇護奴。”這事皇後會不會管,她心裡其實沒把握,不過是拚死一搏罷了。

幸好……幸好……

阿嬌心中內疚,想說:此事本來就是身為皇後的她失職,才使得宮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但她不能說,這話從皇後嘴裡說出來,隻會嚇到身邊的人。

之前後宮尚算安寧,最大的緣故是皇後獨寵,宮人位卑,屬於賤民。奴婢放在普通的人家,律法也隻是不允許主人故意將其殺害,但可以要求官府處死不聽話的婢女,就算將其殺死,也可以用財物抵扣、免除刑罰。更何況是在宮中!他們鬨不起風浪,但也未必就沒委屈。

阿嬌決心把後宮諸事管起來,就以麗媛的事為敲門磚。她問青君:“丁氏如今在何處?”

青君:“已經叫人看管起來了。”

順著丁氏往下查,肯定能查出“大人物”的底細,阿嬌道:“你去……算了!你在外頭行走不便……”這事得交給能溝通內外,職位還不能太低的人去辦。最合適的人選……阿嬌腦子裡冒出一個名字。

“周希光……”

提到他,阿嬌不免露出懷念之色,微微一頓繼續說:“你去傳話,讓周詹事過來一趟。”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是選擇困難症的天子~

土豆不是B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