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初旭開始擔任阮林林的吉他和滑板教練。
第一天出門的時候,她頗為緊張,先去客廳打探情況。
程晚歌在廚房準備晚飯,顧青雲在客廳練字。
她站在他身後看了會兒,忍不住誇讚。
“寫得真好。”
她對毛筆字一竅不通,但好歹是學設計的,線條構圖等方麵都有研究,對方的作品絕對可以拿去賣錢了。
顧青雲看她挺有興趣,讓出位置,“你來試試?”
她忙擺手。
“不不不,我不想出糗。”
“沒關係,我教你。”
顧青雲不由分說地讓出位置,把毛筆遞給她。
阮林林被趕鴨子上架,硬著頭皮坐下去,椅子上還留有他的體溫。
拿著毛筆,她開始糾結。
改寫什麼呢?
顧青雲似乎看出她的糾結,提示道:“不必拘束,想到什麼就寫什麼。”
她瞥了他一眼,微微一笑,一陣龍飛鳳舞,雪白的宣紙上出現三個大字——死老頭。
噗嗤。
顧青雲笑出了聲。
阮林林放下筆,洋洋自得地拿起紙欣賞。
“好看吧?我真是有天賦……得找個地方掛起來。”
一隻大手握住她的手,她怔了怔,反應過來是顧青雲。
他已收斂起笑容,全藏在眼睛裡,語氣頗為無奈。
“寫字不是你這麼寫的,換張紙,我教你。”
阮林林坐回椅子上,換了新紙。
顧青雲站在她背後,胸膛幾乎貼上她的後腦勺,左手繞到她麵前,半圈著她,以一種極專業優雅的姿勢握著毛筆,在紙上緩慢運行。
與此同時,好聽而深沉的嗓音在她耳畔響起。
“練寫字,首先要學會坐,肩寬背直,胸中永遠提著一口氣,寫出的字才有力量。其次是握筆,古人說‘令掌虛如握卵’,手掌要像握著一個雞蛋似的,這樣方便運筆……”
他富有耐心地教導著,阮林林想認真的聽,卻忍不住心猿意馬,微微紅了臉。
一分鐘後,嶄新的三個字出現在紙上。
死老頭。
遒勁有力,筆鋒分明,行雲流水。
好字。
顧青雲將筆放在烏木筆枕上,側臉問:“會了嗎?”
阮林林沉默半晌,呆呆說了句。
“你是左撇子啊。”
他笑了笑,揉揉她的花白的頭發。
“起來吧,想乾嘛就乾嘛去,不用不好意思。”
原來……他早就看出來了?
阮林林大驚,簡直無地自容。
而他好似一個沒事人,已經坐回原位繼續寫字了。
既然如此,阮林林拎著包悄悄溜走,去新房子裡找自己的小教練。
客廳裡,手機鈴聲打破寧靜。
顧青雲拿出來看了眼,是以前的老同事,按下接聽。
“喂?”
“老顧,聽說你出院了。身體怎麼樣?改天我們幾個老家夥去看看你?”
他搖了搖頭,“不用,心意到了就行。”
“不是吧,這麼久沒見,你不想跟我們聚聚,一起喝杯茶?我前段時間剛去雲南,弄到不少好普洱呢。”
他嘴角輕揚。
“真不用,醫生讓我少喝茶,免得刺激心臟。還有……夢芝她不喜歡人多。”
“我看主要還是因為後麵那條吧?哼哼,重色輕友的家夥。”
顧青雲笑道:“行了,等我身體再好些,請你們吃飯賠禮謝罪。”
“這頓飯我可記住了,你休想反悔。”
掛斷電話,程晚歌麵無表情地走出來。
“你為她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守在家裡當小媳婦。可她呢?天天就想著往外跑,哪兒像六十八的人?不知道的還以為她十八呢。”
顧青雲整理毛筆,“不全是她的原因,我本來就不喜歡聚,人多吵得我頭疼。”
“你就繼續自欺欺人吧。家裡醬油沒有了,我去小區外麵買瓶醬油。”
程晚歌沒好氣地說完,拿上鑰匙和零錢,出門買醬油。
晚上六點,太陽隻剩最後一點餘暉,大片大片的火燒雲染紅半邊天空。
程晚歌剛走出小區大門,麵前就開來一輛鮮紅的法拉利,正好停在她麵前,把去路擋得死死的。
車窗降下,露出一張白嫩嫩的年輕男性臉龐,頭發染了一撮灰,耳朵上戴著鑽石耳釘。
正是公司的大合作商之一,正山集團采購部經理,瞿天成。
瞿天成二十三歲,剛從國外畢業回來。本人除年輕時尚長得好以外幾乎沒有優點,能坐上這麼高的位置全靠他的董事長親爹。
好在他本人熱情開朗,善於交際,工作做得還不錯。
程晚歌與他相識是半年前的事,當時王總太忙騰不出時間,委托她幫忙和正山交接一下,見到了瞿天成。
合作挺順利,可沒想到的是,自此她就被瞿天成給纏上了。
還是死纏爛打,怎麼都甩不掉的那種。
法拉利出現在視野中的第一秒,程晚歌的臉就沉了下來。
瞿天成笑嘻嘻地打招呼。
“晚歌姐,好巧啊,居然在這裡碰到了。你要去哪裡,我送你?”
“你怎麼會在這裡?”
他早就準備好借口。
“我有個朋友住這兒,昨天出車禍了,骨折,過來探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