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第五十四章(2 / 2)

“您會喜歡的。”

關於這一點,我毫不懷疑。

社長說道:“你和亂步很不一樣,就是屋子裡麵住的另一個孩子。你應該碰不上了。”

亂步是等著被投喂被喂養的類型。

我和他是一組鮮明的對照組。

如果用童話人物來說,亂步就是《禦伽草子》裡麵的懶太郎,或者《三年睡太郎

》裡麵的懶蟲,不事勞作,靠著自己的頭腦賺取輕鬆生活的人物;而我大概是《開花爺爺》那種,不努力,就得不到回報的那種。

“福澤先生,貓現在怎麼樣了?”

社長正在拌納豆的動作頓時一頓:“我把它放生了。”

“是因為它太不乖嗎?”我想了想說道,“畢竟是公貓,性格可能會野一點,我抓回來給它去勢,它應該就會很乖的……”

我還沒有說完,社長就攔著我說道:“不用,不必了。你不要這樣,不用再證明你招貓喜歡了。”

“福澤先生是認為我辦不到嗎?”

我覺得既然因為一隻貓,社長就會信任我。那麼我必須要證明自己的能力,這樣社長就會答應給我繼續住下去。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用了。”

社長情緒難得一見。

一口氣說了十個「不」

“讓貓自由點不好嗎?這件事就不要提了。”

這話落下來之後,我覺得社長真的是好人。

我指了指我準備的飯團說道:“我還做了飯團,社長可以當作午飯吃。”

“謝謝了,綾小路君。”

結束完早餐之後,社長就帶我去偵探社做事。我覺得他應該把我理解為邊工作邊賺取自己逃路費的人了。他給的工作都不涉及任何案件調查,大部分時候就是跑去送信送包裹,取信取包裹這種不會過度乾涉事務的事情。

這剛好是我想要的。

我可以趁著跑腿的時候,轉去找中也。

根據我留下來的追蹤放射性元素給我的報告,主要群體分為兩部分:一個是大規模一起行動的,另一個則隻有一個人單獨行動,而且還是留在擂缽街。說到底,荒霸吐事件一開始發生,也是在那片區域。所以,那個單獨的離散的點,應該就是中也本人。

我順著追蹤器一路走到小巷裡麵,餘光處瞟見中也正在翻牆準備走上空的路。而我穿著社長小時候的紺色和服站在身後。因為我不想把社長的衣服弄臟,所以多少感覺到自己追不上中也。我猶豫這一瞬間,中也人就沒了。

“……”

擂缽街畢竟是信號比較差的地方,再找就會浪費我的時間。

今天就到此為止吧。

下次換件利索點的衣服。

我剛從擂缽街的街頭離開,一個聲音就把我喊住了。

“你怎麼又一個人來這裡了?”

順著聲音回頭的時候,中也插著口袋蹲在屋頂上,居高臨下地望著我。我順著日光,看見他的影子倒映在白色的欄杆上。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影子,沒有說話。

擂缽街畢竟是貧民窟,再混著工業廢氣和海腥風,實在也不算是值得戀戀不舍,不斷徘徊的地方。但,也並不是說,這是特彆叫人難受的地方。

“「羊」的基地也不是在這裡。”

“……”

“這裡很亂,不要一個人來這裡。”

“………”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現在不是很想說話。我隻是看著眼前的人——中也比記憶中要看著要稚嫩些,身量也比較纖細。突然間我有種感覺,覺得人能從小長到大,這樣慢慢成長,真的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因為我一直都沒有說話,中也顯得有些局促。

他咳了咳,彆開眼睛說道:“不好意思,你昨天留在我這的錢都被他們花了。等我事情結束後,我再找時間還你吧。”

“到時候,我應該不在這裡了。”

“嗯?不好意思,我聽不清。”中也揚聲說道。

大概是離的距離比較遠,再加上逆風,我聲音又沒有提高的關係吧?

算了,也不是重要的事。

我把飯團留在中也看到的地方後,便和他揮了揮手。而我離開的時候,中也的聲音在我腦後響了起來。

“彆總是往這邊跑。聽到了嗎?”

我順著聲音回頭,看到他拿著便當盒在打量,還開出來看了一下——裡麵全是排列整齊的飯團。然後,他對著便當盒重重地歎了一口氣,一副不知道怎麼辦的樣子。

坐上巴士的時候,日光正好照到我的手上。我後知後覺——

話說,今天天氣真不錯。

作者有話要說:哈哈哈哈哈哈寫完的時候說要抓一隻貓證明的時候覺得會很有意思,謝謝大家的評論!!

4-1=3更

啊,我想寫鬼故事QAQ!!!!想寫吉良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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