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 / 2)

第9章

這節公開課上完了之後,教室裡的學生都散了,坐在他身邊的少年也趕去上其他課了,離開之前看了他好幾眼,蕭晚卻有些心事重重,好一段時間了才緩過來。

下午學的是修煉方法的課程,其他小孩挺有興趣的,蕭晚隻是應付了一下,他有自己獨特的修煉方法,沒有必要學這個。

在學校的經曆沒什麼特彆的,隻有第一堂課叫他記憶猶新。傭兵工會和競技場也隻是走馬觀花,畢竟十六重天靈力還是低微,不管是打鬥還是派遣任務,可看性都不足,蕭晚多少有些失望,但他來這裡除了看看外麵的世界,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給爹爹買一件保護類的靈器。

他手上有學校給的獎學金,再加上次蕭雪滿賣鬼狼得來的錢,有一百個靈玉之多,其中鬼狼錢是大頭。靈界大陸的貨幣係統是通用的,下界常用的是靈石、靈玉之類的,一百靈石兌換一靈玉,一般來說,在十七重天,一家人基礎的生活費一個月二十靈玉就足夠了,所以,這筆錢對小孩子來說算是巨款了。

不是所有武器都能稱之為靈器的,顧名思義,隻有器內有靈力循環,能為使用者優化靈力應用程度的才叫靈器。靈器分一到九星,能在這地方買到一件一星的保護類靈器就不錯了。

蕭晚滿心期待著最後一天大市場的計劃。那一天,他們是分小隊的參觀的,蕭晚他們一年級幾個小朋友被兩個老師看著,在人流攢動的街上慢慢地往前走。

大市場裡有些裝修精致的店鋪,但更多的是街邊的小攤,蕭晚到了這裡,才發現自己之前的計劃實在不成熟。

這是個魚龍混雜的地方,商品混亂,騙子也多,且他們一行人被老師管著,自由活動的空間和時間都很少。

店鋪比街邊的地攤要稍微正規一些,但價格都高地離譜,一星靈器大多要賣到五百靈玉以上,蕭晚這點錢連零頭也不夠,外麵鋪子上倒是便宜許多,但是那些人看他年紀小,滿嘴胡話,蕭晚閱曆不多,根本分不清那些東西是真是假,他便不敢買。

大市場裡人實在太多,蕭晚又執著,時常停下來看看,他不過在一塊地攤上多看了幾眼,轉身便看不見老師的身影了。

可能是被人群衝散了吧。

蕭晚倒是不著急,如今是大白天,雖然人多,但是市場裡麵也有穿著製服維持秩序的管理人員,這地方又是個四四方方的形狀,路不難記,到時候他回到大門口等著,老師們遲早也會找回來的。

蕭晚接著往前走,一邊記著自己走過的路,一邊遇到感興趣的鋪子就留下來看看。

但他實在太小,老是被人群擠來擠去,比如說現在這家服裝店,他本來不想進來,卻還是被硬擠進了門。

店裡人很多,大多集中在右邊的櫃台,蕭晚進來之後,才發現服裝店裡麵不是他想象的那樣主要賣裝飾性的衣服,事實上,這裡一樣是麵向靈修的,絕大多數商品都是功能性的東西,右邊人擠人的櫃台那邊賣的好像是輕便型的勁裝,還有一些皮質手套護膝之

類的小物件。

爹爹平時不戰鬥,應該用不上這些……吧?

蕭晚回憶起一個月前的那個晚上,突然有些不太確定了。

當然,絕大部分時間,蕭雪滿都是呆在家裡不出門的。

蕭晚在店裡繞了一圈,在一個角落裡停了下來,這裡一個人也沒有。

角落裡掛了幾件毛茸茸的披風,蕭晚看不出是什麼野獸的皮毛,但看起來很溫暖的樣子。

十六重天和十七重天天氣不一樣,現在還不是穿這麼厚衣服的季節,這裡沒生意也正常。但按照蕭晚以前幾年的記憶,十七重天馬上就要迎來寒冷的天氣,那裡的冬天很長,也極冷。

逛了這一圈,蕭晚幾乎已經放棄了買保護類靈器的想法,他的錢實在不夠,便想著退而求其次,買點實用的東西也不錯。

店裡的櫃台很高,蕭晚手腳並用,爬上了櫃台前麵的高腳凳,他坐好,然後清了清嗓子,問道:“有人嗎?我想看看那件衣服。”

店員都在另一邊忙地腳不沾地,那邊客人多,又吵,聽不到蕭晚的聲音,即使聽到了也不會過來了,他還那麼小,大人都會覺得他是鬨著玩的。

蕭晚卻不急,他等了一會兒,仰著頭仔細打量了一下掛在牆上的那件披風,幾乎可以想象爹爹穿上它的樣子,一定好看又溫暖。

在這時候,後麵突然走出來一個人,蕭晚看了看,發現他穿著和其他店員差不多樣子的衣服,便連忙出聲:“您好,可以幫我拿一下那件衣服看看嗎?”

那人聽見聲音,轉過頭來看了一眼,蕭晚才發現這人看起來年紀已經很大了,是個爺爺輩的人,不像店員,可能是店主。

“好的,您稍等。”

疑似店主的人服務態度倒是很好,沒因為他是小孩有什麼輕視,慢慢地走過來,把衣服從牆上取了下來。

蕭晚伸出手,輕輕地摸了摸上麵的毛,如他想象的一樣柔軟。

“這是森林兔的毛,很少見體型這樣大的森林兔,又一絲雜毛都沒有,品質很好,”那人慢慢地介紹道,“穿了很漂亮又暖和,小客人打算買給誰呢?”

“買給我爹爹。”

“那一定很合適。”

蕭晚“嗯”了一句,他在猶豫到底要不要買,他沒注意到,櫃台後的那個人一直在打量他。

沒錯,他確實是這家店的店主。

他名下不止這一家店,在十六重天的許多城池都有店,今天隻是因為進貨的事情特意來柏雪

城這家看看,事情做完之後,他來是打算離開的,但看到這個小孩的時候,卻停下了腳步。

倒不是因為他多有服務意識,隻是這小孩的臉,叫店主覺得十分熟悉。

在哪裡見過呢?

店主努力想著。

在十六重天,以大部分人的實力來說,壽命大概在一百年左右,他砸錢買了些天材地寶,硬是活到了將近兩百歲,身體到現在還好,大概還能撐好些時間,記憶力卻不行了,很多事情想不起

來。

但這張臉,他一定見過,也一定印象深刻。可就在這一個瞬間,他想不起來了。

店主像是和腦子較上了勁,努力搜尋回憶裡的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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