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了3年,到2014年穀歌們正式敗訴,四公司當然不服,以“給科技人員的待遇和期權已經足夠高”,提起了上訴,結果反而更慘初審的時候,本來隻是判穀歌四公司賠款3.24億美元,上訴後再敗,賠款達到4.15億美元
(賠款是以福利和基金的形式,發放/攤派給矽穀的相關領域全部技術人員的,因為這個案子的案由被認為是勞動侵權。加州政府出麵找事的理由,是你們的互相不挖默契,導致了員工加薪不充分。所以罰來的錢政府是無權使用的,隻能花在科技人員的勞動保障方麵。)
憑良心說,顧玩一直覺得地球上美國佬的這條法律不好。
它的好處,是讓所有新點子和爆炸式科技出現後,都儘快瘋跑狂奔發展,而不是關起門來吃獨食慢慢研究。(這也是引誘初創好想法好技術的公司,去接受風投,以便跑快一點,否則他們能慢慢來靠自有資金發展的話,金融資本就滲透不到附加值增長最快速的那個階段了。)
但也導致了矽穀文化那種“人類想要的是會飛的汽車,但矽穀隻會給人140個字符”的惡果。因為大家不能很毒地吃獨食,就不可能去搞毀滅世界型的究極超大創新,而是隻搞微創新。
這一點上,藍洞星上的東方國就很好,這裡的競業禁止罰金條款很嚴肅,至少可以給創造一個全新科學學科的人,以吃獨食的機會,所以大家願意搞超級大創新,給不是逼著科技給資本做狗。
所以,顧玩與傑克豪斯的合作,不但要做到地球上穀歌在2009~2014年間,在人工智能領域做過的事情。
他甚至要求比穀歌做得更好。
因為東方國的製度比大洋國優越得多。
大洋國不是科技本位的法律,而是金融本位的法律,大洋國隻是金融的一條狗。無論大洋國把自己所為的皿煮滋油粉飾得多好,它也隻是一個下踐的金融狗國。
從漢密爾頓建立開始,每個毛孔就都流出著保護金融既得利益的肮臟黑血。
“好吧,原則上我接受20億美元的報價。”傑克豪斯畢竟是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在權衡之後,覺得這個一次性給付還是比較合理的。
彆看顧玩的生意,至今為止砸下去的本錢不過四五千萬美金,可是產生的這些成果,按照科技風投的估值的話,光一個導航公司,價值好幾億美金肯定是有的,其他ams這些業務不太值錢,但無人機業務至少值二三十億美金。
也就是說,顧玩接受風險投資的話,有人給他砸20億美元,按現在的規模和成績,最多在增資後的漢核科技獲得30%左右股權。
而人工智能在自動駕駛和自動控製領域以外的其他應用,未來五年能創造出來的價值,肯定比顧玩目前這家無人機公司更值錢,說不定能值錢好幾倍。
20億美元談妥,就剩後麵兩個條件了。
顧玩繼續往下說:“第二點,我要求貴公司全力投入機器學習通用算法的研究,包括對算法效率的優化,並且將來把這部分通用算法進行開源調用。這部分因為沒有經濟利益,所以我就不要股份了。
另外,為了確保早期用戶在訓練機器學習能力時,有足夠的算力支持,我們雙方應該合資成立一家雲計算公司,提供全球最初的運算力外包。這家雲計算公司,我們希望以一定的比例技術入股。”
這一點傑克豪斯沒怎麼多想,原則上就同意了。
開源不開源,其實就是表個慷慨姿態,哪怕他想不開源,法律也不支持呀。
如果人才供給能夠控製住至少五年,那麼在算法效率方麵猛砸錢摸索,至少能確保前五年都是他自己在受益。
五年後,讓跟進者和同行喝點湯,也就算了。
顧玩就提出了最後一條要求:“我和我夫人,希望在你們的總公司,總計占股2%,其他早期人工智能技術骨乾,合計分享貴公司總股權的1%。這3%,將作為貴公司後續因人工智能領域的領先而帶來一切增值的回報。”
傑克豪斯覺得顧玩胃口很大:“你反過來想要我們公司的股權?這可是幾百億近千億美金的上市公司!這事兒我說了不算,得開董事會,甚至股東大會,這可是相當於上市公司增資了。我們任何一個股東,都不可能拿出3%股權給你的,我自己都才8%。”
“數額可以商量,你也可以慢慢開會,反正至少未來三四年內,隻有我可以保證深度學習在這個世界上是否擴散、是否獨家擴散。我相信你答應之後的受益,至少數倍於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