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一更](2 / 2)

這一個多月,她還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夠找到人寫這個舉薦信。

倒是宋丙沒有想那麼多,他心底早就將宋老爺肯定會關照林汐這個念頭擺在那了,所以這個對他來說,還真的沒想到是一個什麼嚴重的問題。

倒是另外一個,他特地提了一下。

“那學堂,我們宋府裡有少爺去過的,明公學堂裡戒律很是森嚴,學子除了帶那一年十兩的束脩之外,身上是不得帶任何銀錢的,吃住都要在學堂裡,據說當初明公認為,這樣更方便他們專心在學業上。”

他說到十兩的時候,就差沒明示林汐了。

林汐反應了一會兒,才懂他的意思。

估計是宋丙覺得她一下子拿了那二百多兩出來,生活可能有點拮據了?

“還好,若是那香皂生意做得長久,這束脩我還是給得起的。”

她點頭表態,宋丙這才點點頭繼續說道。

“不過那明公學堂也不坑你,一年十兩,隻除了那花費的筆墨需要自帶之外,其餘吃住一並都會由他們供給,就是不能帶小廝跟進去伺候,那臟了的衣物隻能自己洗了。”

說到這裡,宋丙難免有些唏噓。

也就是因為這一條,他們宋府的公子哥才會在那明公學堂待不下去。

畢竟哪家的公子哥洗過自己的衣物?那是絕對沒有的。

這個聽起來倒像是有點現代住宿舍的感覺啊?林汐想了想,洗衣服嘛,多大事,可以的可以的。

“還有嗎?”

她繼續追問。

宋丙沉思了一會兒,搖搖頭。

“那明公學堂也就這麼多了。”

林汐點點頭,自己總結了一下。

總之,就是這個明公學堂,等於像是什麼重點全日製軍事化管理學校差不多吧?不過估計升學率也是比較穩的?

“那還有一處學堂是……?”

林汐琢磨了一下,決定還是把另外一個也問了。

宋丙表情有些古怪,但還是一五一十地說了。

另外一處學堂,就在離府城十裡地的一個名為老虎溝的地方裡。

那裡有一處學堂,名字叫做雜學堂。

“雜學堂?”

林汐有點錯愕,這個名字,聽起來不太像是古人會起的風格吧?

乍一聽她還怎麼覺得有點,那什麼有間客棧的味道?

宋丙點點頭。

“對,取名雜學堂的意思名副其實,那夫子據說除了識文斷字之外,還會教一些其他的手藝活。他要的束脩也不高,一年一兩銀錢,也無需住在學堂裡,若是近的,每日自己準時去到學堂便是了。”

“手藝活?”

林汐愣了一下,這意思是?

宋丙看她還是不懂,就乾脆咬牙掰開來講。

“就是那不入流的一些吃飯技藝罷了。”

“哦~”

林汐看他這幅樣子,忽然get到了點。

她懂了,就是類似古代那種什麼手藝人收學徒的意思咯?

這個倒是挺有意思的。

她還以為,古代的學堂,都是那種正兒八經教人讀書識字考科舉的地方呢。

宋丙大概是看懂了她的表情,摸了摸頭發解釋道。

“那雜學堂的夫子其實也是個有才的,隻是我聽說,他因為所學過雜,做官的時候被參了一本,後來就淪落到老虎溝那教書去了。”

林汐一聽,有點莫名地同情這哥們。

她懂,古代嘛,那些清高的文人自然會覺得手藝活是九流的,是下三濫的東西。

一個才子再怎麼有才,他懂這些,就等於自動被降低了B格。

那麼在文人裡麵,他就是不高貴的,不清雅的,是要被排外的。

越想越唏噓,林汐一拍大腿,立馬做了決定。

“那就去明公學堂吧,我看看這一個多月,找人寫封舉薦信看看。”

宋丙看她剛才那副長籲短歎的模樣,還以為她是看中了那雜學堂呢,怎麼忽然地,就又決定去那明公學堂了?

被他盯著,林汐麵無表情地說道。

“怎麼,很意外?”

宋丙心底一毛,打了個哈哈,“哪裡哪裡,林小娘子自然是做了個好選擇。”

林汐心底切了一聲,沒吭啥聲。

沒辦法,她雖然不是個俗人。

但是吧,崽子是要活在這個俗世的。那個雜學堂聽起來就不受到彆人的待見啊!她總不可能還讓乖崽背負那麼多小小年紀不該背負的東西的。

再說了,作為一個俗人,以她在現代養成的消費觀念就是一句話,隻買貴的!就是對的!

十兩銀錢你就給我穩住!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是在下的消費觀。

貴,自然有貴的道理。

比如某夕夕我就從不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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