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昭是多麼驕傲的一個人,她在聽聞花朝滅亡真相後,悲痛氣憤,一時情緒翻湧,便從屋裡逃了出去!
可這是二十八樓啊,若她一時失足……
程杏飛不敢繼續想下去,她本就發著低燒,差點站不住,趕忙伸手扶住了牆。
P姐也看到了牆外浮雕上的鞋印。
P姐又驚又急:“那丫頭是瘋了嗎?她人生地不熟,又是大晚上,她知不知道外麵有多危險?而且這是頂樓,她怎麼膽子這麼大,誰給她的勇氣?……”
“——她當然有勇氣。”程杏飛打斷她,低聲喃喃,“彆忘了她是誰。花昭公主連殉國的勇氣都有,二十八樓又算得了什麼?”
……
花昭尚不知道,她居然從程杏飛口中得到了那麼高的評價。
這時的她正孤零零地走在月光下。
她憑借著一股衝動從程杏飛家中逃離,可當她真逃出來後,又說不清自己想去何處。
她就是……她就是不想在那間屋子裡呆著了!
她不想玩什麼遊戲,也不想上什麼課,不想睡那樣柔軟的大床,也不想吹涼涼的空調。
她不屬於這裡,她隻想……回到她來的地方。
可這是不可能的。
她不知道她為什麼穿越了千年;正如她不知道,為什麼在黎安口中,她的國家、她的父皇居然會如此不堪。
——這不是真的!
她的父皇文采斐然,喜歡彈琴作詩,一幅墨寶價值連城,朝廷所有官員都競相稱讚。
她的國家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甚至與邊陲異族都有往來,還有船隊下南洋,帶回各種奇珍異寶。
她記得,她全記得。
但是,她也同樣記得——
她扮做男裝出宮遊玩時,城裡歌舞聲平、紙醉金迷,城外餓殍遍地、民不聊生;她去禦書房找父皇賞花,見到幾位大臣以死進諫,控訴國力虧空,徭役過重;她身邊的小太監哭哭啼啼,說因為災荒全家儘亡,他自願淨身賣入宮中……
曾經的花昭以為自己不會在意這些細碎的小事,但最終,是這些細碎的小事堆砌在一起,驅使她登上城牆,以身殉國。
她的腦海裡不停地回蕩著黎安的話,渾渾噩噩走在深夜的馬路上。
雖然是淩晨時分,但夜市依舊人聲鼎沸。
花朝有嚴格的宵禁文化,這裡有繁榮的地攤文化。
熙熙攘攘的路人擠在一起,路兩旁被各式各樣的小推車擠滿,花昭被人流推搡進夜市裡,一雙眼睛都不夠用了!
幸虧她出門時戴了一頂棒球帽,帽簷遮住了臉,否則夜市裡的人就要發現——最近最當紅的流量小花“程杏飛”就在他們身邊。
她穿來這裡快半個月了,日日困在程杏飛家裡,哪見過這麼熱鬨的地方!
琳琅滿目的小商品堆滿攤位,便宜的衣服褲子,花哨的頭繩耳釘,數不儘的小吃……隻有花昭想不到的,沒有她找不到的!
再看走在夜市當中的人,無論男女都衣著清涼。加班歸來的白領小姐穿著西裝裙、踩著細細的高跟鞋,晝夜顛倒的程序員大哥踩著人字拖、穿著跨欄背心……沒有什麼男女大防,無需循規蹈矩!
——這早已不是花朝,這早已不是那個消失在曆史洪流裡的國家了。
花昭被人流裹挾著,直麵這一千年的變化。
她從街頭走到巷尾,看得很多很多,走得很慢很慢。
黎安覺得她蠢蠢的,連英文字母都背不會,其實花昭的小聰明可多了。她聽攤主和客人的交談,很快就搞清楚了貨幣的使用方法。
粉色的是一百元,可以在夜市上買四件T恤。
綠色的是五十元,可以買一條吊帶連衣裙。
黃色的是二十元,價值一對亮晶晶的耳環。
十塊錢是一份菜夾饃再來個鹵蛋;五塊錢是炸臭豆腐不要洋蔥香菜;一塊錢有點少,隻能買一串烤麵筋;五毛錢勉強來一包辣條……咦奇怪,怎麼越說越餓了。
花昭摸摸肚子,這才想起來,她好像出逃前沒吃晚飯。
就在她發愁要去哪裡解決溫飽問題時,耳畔忽然傳來一道驚喜的女聲——“快看,是花昭公主!”
花昭嚇了一跳,還以為被人發現了。
誰想到,那個說話的女孩子居然看都沒看她一眼,正興奮地和閨蜜聊天。
她們駐足在一家沙縣小吃前。
小吃店店麵不大,隻有六張桌子,牆上掛著一個電視,正播放著如今最火的電視劇《花昭公主》。
女孩興奮地拉住閨蜜:“咱們夜宵就吃沙縣小吃吧。”
閨蜜無奈地翻個白眼:“姑奶奶,這條街上這麼多可以吃的,乾嘛非要吃沙縣?就因為他家有電視機在放《花昭公主》?你不是都看完了嗎?”
“這麼好看的電視劇,是值得多刷幾次的!”女孩振振有詞,硬是把閨蜜拖進了沙縣小吃。
她們手挽手走進小吃店,並沒有注意到與她們擦肩而過的花昭。
經過一個星期的惡補,花昭再也不是當初那個會被電視裡的小人嚇到吱哇亂叫的土包子了!她現在知道什麼叫電視,也知道什麼叫電視劇——就是一群戲子聚在一起演戲,然後用一種叫“攝像機”的東西拍下來,就可以在電視上播放了。
可是……《花昭公主》?
居然有一部電視劇,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花昭十分好奇,她實在太想看看這部電視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