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一起做任務(2 / 2)

其中一個故事說,他們鄉下沒學校,上學得去縣城。

可是沒有當地戶口,去縣城讀書,除非考的特彆好,否則是要交建校費的。

他們隔壁村有一個小子上完初中,考高中的時候,發揮不好,離不交建校費的線差了兩分,要交六千塊。

在那個年代,六千塊,對普通家庭來說,都是很大一筆錢,更彆說窮山溝裡的人家。

於是小子就上不成學了,隻能回家跟村裡的老一輩學手藝。

這種話題這樣聽著就是尋常的鄉村民情,但有意思在宋啟明說,那小子村裡的活是挖墳。

人有獵奇心理,‘挖墳’兩字果然投了師傅所好,問他後續故事。

宋啟明為了討好師傅們,還真的講了些‘故事’。

他說,那村裡專門有人在外麵打聽消息,知道哪家死人了,就去盯著,等死人下葬,晚上就悄悄去把死人扒出來。

小子所學的技術,就是跟著村裡人去挖墳扒屍體。

那時,人死了,都要停幾天才下葬,冬天還好,夏天的時候,屍體扒出來,那味沒人受得了。

那小子膽子又小,天生怕死人。

他越怕,村裡人越欺負他,什麼活臟臭,就讓他乾什麼活。

不乾就挨打挨罵,還不給飯。

他爸死的早,就剩下一個媽,他在外麵上學的時候,他ii媽之前為了給他湊書本費和生活費,經常拆東牆補西牆的到處借錢,平時就活得忍氣吞聲,見兒子被欺負,也不敢哼聲。

小子每盜一次屍,就做好久的惡夢,一年下來,人瘦得跟竹杆似的,為了他ii媽,強行撐著。

工地上的人問他後來呢,他卻說沒後來了。

有人開玩笑說,那小子是不是他,他也隻是笑著說:“怎麼可能是。”

但實際上,他講的就他自己。

在宋啟明在家裡的那一年,他母親突然病倒了,去市裡醫院一查,居然是胃癌晚期。

彆說是晚期,就是早期,他們的家境也是治不起的,隻能安慰性的拿了點藥回家等死。

四個月後,他ii媽死了。

他ii媽一死,他在村裡就呆不下去了,被堂姐拒絕以後,就跑了。

他本以為,這一走,就再也不會回去了。

但他沒想到的是,幾個月後,他被堂姐找到了,和堂姐一起去找他的,還有一個村裡的人。

宋啟明長得好,又上過學,很招村裡的小姑娘喜歡,但讀過書的他,再不想呆在鳳石村那樣的地方,自然不會搭理那些姑娘。

沒能上成高中,對一心高飛的他,是極大的打擊,再加上被迫乾那種肮臟違法的事,讓他一度十分消沉頹廢。

村裡一個叫小花的小姑娘對他特彆關心。

在那種時候,這份關心自然而然的讓宋啟明對小花有了不同的感覺。

不過,他仍然想著離開,所以和小花保持著距離。

但宋啟明母親的死,成了壓倒他的最後一根稻草,那段時間,小花一直陪著他,渾渾噩噩的宋啟明和小花發生了關係。

他逃走以前,向小花承諾,在外麵混出名堂了,就回來接她。

結果沒等他混出名堂,小花懷孕了。

鳳石村有見不得光的東西,村裡人一直害怕宋啟明把村裡的秘密泄漏出去。

以前用他母親威脅他,他母親一死,他就成了不定時的炸彈。

現在小花懷孕,他們自然不會放過這個給他重新套上枷鎖的機會。

他知道村民們的心思,他雖然不願意乾那種事,但他是真喜歡小花,小花懷了他的孩子,他也沒有推責任的想法,也推不了。

回村娶了小花,不久後就生了宋子豪。

由於他以前一直在外麵上學,加上隻有母親,而村裡的女人是不參與村裡的活的。

所以宋啟明雖然知道他們挖墳賣屍,卻不知道他們還殺人。

不過,他結婚以後,堂姐反而主動問他願不願意去外麵乾活,說可以給他介紹工作。

他當然願意。

宋香蓮很快給他找了工作,讓他去上班,不過老婆和兒子得留在村裡。

他知道村裡是用老婆和兒子來脅迫他保守秘密,他無從選擇。

宋啟明因宋香蓮的關係,去一個很好的彆墅區當保安。

但宋啟明去了以後才知道,保安隻是一塊遮羞布,實際上他需要為村裡尋找屍源的買家。

這些活以前是宋香蓮做的,但宋香蓮傍上了大款,這些活是不會再做了,於是拉了他做替補。

宋啟明上過學,知道賣屍體是違法的,但村民用他妻兒的命來威脅著他,他隻能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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