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妻火葬場的工具兒子(2)(1 / 2)

簡家和彥家的這場暗戰進行了三年, 簡家雖然吃虧了一些,但還是暫時防住了彥家。但這三年來, 女兒一心外向, 簡父簡母心寒的同時,又深感無奈。女兒不靠譜, 外孫天天病著, 三年下來一向保養得當的他們, 憑空老了十歲。他們也無心再經營事業,知道硬抗下去, 說不定最後公司可能還要破產,最終跟彥家協定, 兩家集團合並,屬於簡父簡母夫妻的股份,他們會指定簡銘作為唯一繼承人。

這也是簡父簡母對女兒失望之下, 斷絕了簡美玲的繼承權。

簡父簡母以為這樣做, 彥家就會滿足, 畢竟簡銘也是彥家的孩子。然而他們不會想到,這個決定讓貪婪的彥父彥母做出一個瘋狂的決定。彥程為了能早日擺脫簡美玲,默認了他們的計劃, 利用簡美玲的信任,設計了一場車禍。

很簡單的一起車禍, 葬送了兩位還不到五十歲的中年人。司機醉酒駕駛被判全責,但換不回兩人的生命。

簡銘的監護權轉移到了父母手上,彥程在這個時候撕破臉, 提出離婚,還跟簡美玲搶奪簡銘的監護權。

從虛幻的幸福中被打醒後,簡美玲又陷入了自怨自艾中,不但對簡銘不聞不問,在爭奪監護權上也沒有花費任何心思,隻知道追著彥程問:“你到底有沒有愛過我?”

最終簡銘被判給了彥程。

即使到了這個時候,簡美玲痛苦的依舊是她失去了愛情。那個時候,她依然愛著彥程,倒是覺得簡銘跟著彥程也不錯,說不定彥程為了簡銘就不會再婚。

讓簡美玲生出丟掉簡銘這個念頭的原因,是簡美玲終於還是知道了父母死亡的真正原因,但她拿不到證據控告彥家。那個時候,她恨彥家,恨自己,但更恨簡銘。她認為如果不是她生下了簡銘,父母就不會立下那樣的遺囑,也就不會有後來的災禍。

為了報複彥家,也因為厭惡簡銘的存在,簡美玲把簡銘偷了出來,帶到外地拋棄。

其實彥家當時已經知道簡美玲把簡銘帶走,而且沒有彥家的主動放水,她也帶不走簡銘。而原因是簡銘跟他們不親,又哭又鬨一直喊著要外公外婆,把他們對簡銘僅剩的那點耐心很快就磨沒了。

簡美玲帶走簡銘之後,彥家裝模作樣的找了一下,之後事情便不了了之。

他們準備在簡銘八歲之後再把孩子接回去,那時候孩子差不多該懂事了,好帶。反正就簡美玲這樣的,爭奪監護權怎麼都搶不過他們。

何況簡美玲還有‘不告知的情況下偷偷帶走孩子’的前科,這些可都是有證據在的。而簡銘到時候如果知道簡美玲故意阻攔偷走他,肯定也會對簡美玲失望。彥家有足夠的自信相信,在孩子八歲之後,在他們和簡美玲之間,會選擇他們。

***

簡銘大概能猜到簡美玲回來找他的原因,前世簡美玲也曾經找過他,但是在多年之後。

前世簡美玲拋棄了他之後跟後來的丈夫生過一個兒子,但她看男人的眼光總是很差。父母留給她的資產全部被男人用‘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騙光。而等她沒錢之後,那位丈夫又把她淨身出戶踢出了家門。

簡美玲從富家千金,真正變成了一個窮光蛋。有錢的時候,簡美玲是唯愛至上之人,窮困潦倒之後,簡美玲再也沒有時間悲傷春秋。而這個時候,她才想起簡銘,想起簡銘身上的股份,想要把簡銘從孤兒院接走,但彥家比她先一步接走了簡銘。

那時候簡銘已經八歲,在孤兒院渡過了五個春秋。他對彥家和簡美玲都沒有感情,並不想回彥家,也不想跟著簡美玲。無奈彥家給孤兒院捐了一筆錢,孤兒院就不願意再收留他,簡銘就這樣又被強製帶回了彥家。

簡銘被彥家接走,簡美玲沒有善罷甘休,想以簡銘生母的身份跟簡銘相認,但彥家的人不讓她見簡銘,還以她偷走孩子不告知,且拋棄簡銘為由,向法院申請剝奪她的探視權、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