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cp粉之怒(1 / 2)

在黑天狗餘光看到那十二單衣被一件件褪下時,他就後悔了。

——真的不該選十二單!!!

黑天狗想要阻止主人繼續跳脫衣舞(?),可金翅卻果斷的阻止了他。兩人纏鬥之際,主人已經被帶走。

“你這家夥!要不是你,晴明大人不會被帶走!”

黑天狗憤怒的低吼。

金翅冷冷回道:“那本就是晴明大人的計劃,為了尋找保憲大人下落,不得不如此。如果你一直都是這般自以為是,完全不聽從主人命令貿然行事,那還不如現在就滾!主人不需要不聽話的狗!”

這般說法刺痛了黑天狗的自尊心,但他卻沒再反駁。他擔心,正如金翅所說,如果他總是憑自己的想法行動,無視主人的意願,最終結果就是不聽話的式神被主人舍棄。

黑天狗不知道,金翅的冷嘲熱諷下,暗藏著金翅對他的嫉妒與反感。

金翅是式鬼,還是晴明大人以‘租借’名義帶走的式鬼,她隻是類似投機取巧一般跟晴明大人建立了契約,獲得成為仆從的資格。比起黑天狗這個注定是晴明大人式神的存在,她才是最有可能被‘歸還’送走的一個。

金翅痛恨黑天狗的態度,明明已經是晴明大人的式神,卻如此玩忽職守,還對主人心存妄念!為什麼是這種家夥成為了晴明大人的式神?如果是她,換做是她,肯定要比這家夥做的更好,明明她才更應該成為晴明大人的左右手!

兩人對彼此不爽,但鑒於有一個讓他們更不爽的存在,他們暫時放下對彼此的敵意,一起朝那個男人所消失的方向飛去。

“剛才帶走晴明大人的那個男人,聞不到妖怪的味道。”

黑天狗有些困惑,如果是妖怪,他敏銳的鼻子不可能聞不出來。

“但是也不像普通人類,”金翅推測,“他會不會是修行者?”

黑天狗搖頭:“修行者通過修行磨礪,體內會有一種特有的氣息,我能感覺到。他身上沒有那樣的感覺。真奇怪,不是詛咒也不是妖怪,又不像普通的人類,他到底是什麼?”

——如果李清明聽到他們的談話,恐怕就會插嘴說會不會是UMA(未鑒定生物)?

很多人會混淆UMA跟妖怪,妖怪,本質是一種概念性的生物,說科學點就是能量體。通過光學視覺方式看不到,但能用其他方式感知到的存在。但UMA,本質還是一種生物,隻是你從未見過也不怎麼接觸到,因而不知道它是什麼而已。

舉個例子,鴨嘴獸被確認發現之前,也等同UMA,沒人知道是什麼,隻聽過它的傳說,不確定它是否存在。直到實體被發現,被研究透徹,被鑒定歸類之後,它才成為已知物種。

未被發現不代表不存在,不管人類是否鑒定過,這種生物都一直客觀的存在!

不過那隻是如果他聽到他們的談話說不定會這麼認為,被帶走李清明本人其實倒沒有這樣想,他開始懷疑,這個人是武俠裡寫的那種修煉邪門功法的那種類型。

以前他就發現了,島國人,對於武術之類的最高幻想就是拿著刀直接砍那種劍客!要麼就是神出鬼沒的忍者!總之跟我們華國人畫風不是一個係列。想象看這個酒吞童子的傳說,以及現在此人的表現,不是完全能在仙俠裡,那種修煉邪門功法的人對號入座啊?

酒吞之前是個僧人——有練武基礎,刀槍不入之類可能也是僧兵的一種功法,類似金鐘罩鐵布衫。

變成妖怪之後吸食人血——好多武俠裡的邪門功法都要血,具體什麼原理咱不知道,大約是缺乏蛋白質或者鐵元素吧!

酒吞消失了百年又出現——這就是邪門功法再現的經典環節!大家看到同樣的功法,自然認為是同樣的人,尤其在沒有照相機的古代,更是越傳越邪乎。其實隻是功法同樣而已!

但凡看過武俠,就能想到這是個修煉邪門功法的武林高手,但是島國人沒看過,他們隻知道武士跟忍者,所以誤認為這是妖怪!

想到這裡,李清明開始擔心保憲大人的情況了,保憲大人會法術,但是架不住對方不是妖怪而是武林高手,在保憲大人使出法術之前,人家一拳一個小朋友,哪怕法術使出來,對人類又不管用,武林高手簡直是陰陽師的天敵!

“這位小姐,我們現在應該安全了。”

那男子一副溫柔的模樣說著,將人放下來。

李清明用眼角掃了一眼,發現這裡的地勢更為險要,是個很窄的峽穀。難怪官兵來那麼多趟都攻打不下來,這種類似閘口的天塹之地不設個機關都感覺浪費。甚至無需多花時間,從上麵丟幾塊大石頭,就能把下麵的人砸成餃子餡。

“謝、謝謝。這是哪裡?我、我想回家!”

李清明再次用袖子擋住臉,開始想後麵台詞該怎麼編,可以打消此人的戒心,讓他將自己帶回他們的大本營去,好讓他去找保憲大人。

把他帶到這裡,說不好是準備直接在這裡乾掉他,殺人毀屍之類,不行,他得顯示出他的價值。

“隻要你送我回去,我的家人肯定會重金犒勞你!請送我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