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之主(2 / 2)

當然,留在哥譚還有另外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史崔克已經對她發布了緝捕令。這是今天早上變種人那邊傳來的消息,雖然政府並沒有公開宣布希爾達的“罪犯身份”並對她進行通緝,但是整個暴力係統已經將她納入了黑名單,理論上講,整個美**人與警察係統,包括哥譚的警察都是有責任和義務將她扣押的。

希爾達並不畏懼這個,但這的確會給她帶來一點出行上的麻煩。x教授也建議她就呆在哥譚,因為隻有哥譚會對這條通緝令無動於衷。

沒辦法,哥譚嘛,犯罪者的天堂,執法者的黑洞。

哥譚警方要是會聽上麵一條莫名其妙的秘密命令就有鬼了。那張通知單早不知被他們墊了哪張桌子的桌角:拜托,全美這麼大,誰知道希爾達·沃克是誰?誰又能確定希爾達·沃克現在身在何方?什麼?你說她是我們哥譚人現在人在哥譚?那好吧,如果我們真的見到了她,會嘗試著逮捕她的——不過她是一個變種人,普通槍械拿她沒辦法,逮捕不了可不是我們的錯。

——要是每個上了通緝令的罪犯哥譚警方都要逮捕,那不如乾脆把整座城市建成監獄來的快。

至於希爾達被資本、被黑幫、被哥譚各種勢力維護,以至於她大搖大擺走進哥譚警局我們卻隻能好聲好氣把她送出去這種事……這有什麼值得驚訝的?這裡是哥譚,這就是哥譚特色。

彆提什麼命令,有本事就親自踏上哥譚領土緝捕希爾達·沃克。哥譚會張開獠牙歡迎每個外地人。本地同僚唯一會做的,大概就是替這些可憐的羔羊們畫上一個完美的十字架,並衷心祝他們好運。

這個城市有它自己的規則自己的想法,因而,它也就成了此時對希爾達而言,最為安全的所在。

在這裡,沒人會計較你是個法外狂徒——好吧,除了蝙蝠俠。

溫妮莎當然不知道這背後的原因,她有些不理解希爾達的做法,不過,她開始翻找關於哥譚的邀請:“……也有來自哥譚的邀約。不過,不是哥譚的企業,而是哥譚市政府,他們看中了您現在的熱度和名氣,希望能夠邀請你成為哥譚的旅遊大使,來對哥譚城市做宣傳介紹……”

“……天啊,”溫妮莎自己都有點說不下去,“我建議您不要接這個,誰都知道哥譚犯罪率全美最高,遊客意外死亡率也異常可觀,接手它隻會對你的名氣和聲譽造成損耗,而且我看了他們大致的酬勞……說是公益性質我也相信。”

希爾達的眼睛卻越聽越亮:“我想要這個。”

“什麼?”溫妮莎愕然,“不,你聽我說——”

“我不在乎錢,”她如此說道,“如果我想,我有很多種方式弄到錢,但身為一個哥譚人,想要為哥譚做點什麼真的是太難了。旅遊大使聽起來倒是很不錯……你把對方的聯係方式發給我吧,如果他們不介意一些亂七八糟的意外情況的話,我倒是很樂意為哥譚做宣傳介紹。”

溫妮莎:“……”

她有些詞窮,身為一名公關人士,她最怕遇上這種完全跟著感覺走,絲毫不考慮理性和利益的家夥。

可是,想到希爾達是一個會去拯救彆人生命的超級英雄,溫妮莎又覺得這是情有可原的。

“好吧,”她歎了口氣,“你先不要和他們聯係,我先和他們談一談——那個金額實在少的過分,我可不相信這些官方部門,他們肯定吞掉了不少。”

雖然溫妮莎對這件事本身保持著並不滿意的態度,並且幾度試圖勸說希爾達放棄這注定有害無益的合作,但是顯然事情卻進展的異常順利。或許是因為實在找不到願意為哥譚市代言的明星,官方的態度異常地熱情,不僅馬上提高了一些酬金(雖然依舊十分有限),而且承諾會充分尊重希爾達的意見,不對她進行過多的乾涉和要求。

“我們彆無他求,說實話,我們都清楚哥譚的情況,並不會做什麼過分的要求。”負責人如此說道,“反正也不會比現在更壞了。”

“……其實我並不明白為什麼即使這樣,哥譚市還是要對城市進行宣傳。”溫妮莎按了按額頭,實在忍不住吐槽道,“這完全就是往水裡砸錢。”

“噢,”負責人對她眨了眨眼,並不吝嗇在簽訂合約的最後關頭透露一點真實的信息,“這你就要問問韋恩集團那位錢多的沒處花的大少爺了。”

電光火石之間,溫妮莎瞬間猜到了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大抵這隻是來自韋恩集團的一項資金支持項目,官方根本不在乎由誰代言或者代言結果怎麼樣,因為他們隻想借此從韋恩集團那裡騙錢。

可是,如果她記得沒錯的話,希爾達的男朋友不就是……

她扭過頭,看向希爾達,果然,她的表情已經因為負責人的這句話而無聲凝住了。

溫妮莎:“……”

——哎,這算什麼,自己給自己打工??

作者有話要說:新卷意味著快完結了……這卷應該不長,反正不可能像前兩卷那麼長。

布魯斯也快要掉馬了。

不是坦誠,坦誠是不可能坦誠的。坦誠了還怎麼玩小黑屋(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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