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1 / 2)

綺芳說寫就寫。

臨睡前見對麵二樓女兒臥室的窗口亮著燈,不明就裡的彭家榮對丈夫說:“我們芳芳去趟省城回來竟然肯用功了,看來出去見見世麵還是有好處。”

女兒奴餘澤湃不置可否,“你也彆逼她太緊,她愛學就學,不愛學考不上也沒什麼。”

“你說芳芳怎麼就不隨我呢?我當年要不是被你耽誤了,結婚那麼早,早就當上女狀元了。”

“我耽誤你什麼了?嫁給我不好嗎?”

有關女兒的話題就這麼跑偏了。

綺芳在奮筆疾書,在省城新華書店買的報紙攤在旁邊,上麵名字叫“警燈”、“社會掠影”的欄目被她用紅藍鉛筆著重圈了起來。

發展經濟,首先要注重法治,雖然法律現在不健全,但普法教育已經推展開來,綺芳仔細研究了這些跟普法有關的欄目,不一定是真人真事,絕大部分內容都是些關乎公序良俗,懲惡揚善的,多以普及法律常識,以及倫理道德的小故事為主。

版麵有限,這種欄目的文章篇幅都不長,基本都在千字以內。

這種長度對她來說連命題小作文都算不上,唯一的煩惱是,以她現在的身份,不能寫得太深,隻能從一個法律愛好者的角度,引出一些值得探討的話題。

保護**,用匿名方式書寫故事,“王小曼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沒有進行婚姻登記,隻在婆家擺了喜酒,丈夫劉三貴婚後即外出,掙了點閒錢在外找了個城裡姑娘彭曉玉並且扯了結婚證,三人鬨翻天……王小曼跟劉三貴算不算夫妻關係?劉三貴能不能被認定為重婚罪?”

一氣嗬成,綺芳檢查了下錯彆字,放下稿子,光潔的臉龐露出慧黠的笑容,想了想提筆又接著寫了一篇。

“王東東帶女朋友去遊湖,有人落水在船旁呼救,伸出手就可以把人救起,可王東東卻視而不見,把船劃遠,落水的倒黴蛋淹死了,倒黴蛋的家人找到王東東,說他是殺人犯……”故事淺顯,屬於刑法上很有爭議性的不作為犯罪的著名案例,刑法出台不久,寫這樣的小故事,希望能讓大家更好地認識犯罪構成要件。

先寫兩個試試水,綺芳第二天過橋去狀元街對麵的縣城郵局,給滬市和省城的報社投了稿。

沒讓她等太久,五天後,綺芳做好晚飯,正帶著沅沅三個在天井裡玩老鷹捉小雞,餘淩霄推開院門,“芳芳,你的信。寄信人的地址是省城日報社,報社怎麼會給你寄信?”

給報社投稿的事情,綺芳臉皮薄,怕被拒稿丟臉,讓兩個嫂子保密,所以其他家人還不知情,餘淩霄當然會奇怪。

綺芳雖然對自己有信心,但也沒想到會一擊即中,一臉驚喜,“大哥,快給我。”

白高興了,信那麼厚,不會被退稿了吧?拆開一看,原來報社把刊登她的小文章的那頁報紙也一起寄過來了,裡麵還有版麵編輯的信。

“餘綺芳同誌,你好!

我們編輯部經討論認為你的文章文筆流暢且具有警示意義,特予以刊登。相信看過你的故事之後,那些早年因各種原因沒有進行結婚登記的夫妻,會得到提醒儘快去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明。如你以後有類似故事,望繼續給我們投稿。”

除了信,還有綺芳心心念念的稿費,省日報的稿費是千字八元,不多不少,她寫了一千字,彙款單上的數字正好是八元整。

半個小時寫完的小故事,掙了這麼多,綺芳很滿意,她打聽過,現在國營大廠的職工一個月工資加上獎金也就六七十塊,她這掙錢效率比他們高多了。

晚飯桌上,報紙被全家人傳閱了一圈,綺芳在餘家眾人心目中的形象從乖巧的甜妹子上升到會寫文章的才女,表揚的話聽得綺芳耳朵都羞紅了。

餘淩峰羨慕道:“芳芳,你寫豆腐塊大小的文章掙的稿費都夠我們賣16瓶老抽了,三哥心裡有點酸。”

不多話的餘淩嶽忍不住嗆聲,“你酸你也寫。”

餘友漁喝了口小酒,喜滋滋道:“我乖孫女隨我,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