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所拿出來的這個黃金薯,是後世發現的一個野生品種,據說是因緣巧合的病變所產生的,結果顏色成了最大的賣點,名頭也打出來了。其他優點之前已經說過了——生命力頑強,扛蟲耐旱,可缺點也是很明顯的:特彆吃肥,也認土。當初她讓大家鋪在高地這邊一帶的就是專門種這種黃金薯的最佳調配土,外頭的天然土壤很難達到這種較為苛刻的標準。況且,即便土質達標了,肥料跟不上,那也是白搭,還不如種普通的紅薯呢。
兩畝地對於十幾個人來說實在是不多,很快的,黃金薯苗就下地了。
齊齊整整小綠苗的在微風中搖動著葉子,怎麼看怎麼有趣。大概是自己種的東西世上第一,大家得了閒的時候都願意來田埂邊兒上坐一坐,看著地裡的小苗苗,暢想著秋天收貨時的場景。
“這黃金薯,真的和金子一樣金燦燦的嗎?”
“兩畝地能有多少斤呐?”
“我姥家種過這個,一畝差不多能有兩千多斤,年成好點兒的時候有三千多斤呢!”
“那是你姥家水土不好,我三舅家也是種這個的,年成好不好一畝也有個三四千。”
“咋就水土不好了,說不定不是一個種兒呢!”
“不爭這個了,就算一年兩千,兩畝地,四千!也夠咱們自個兒吃的了,再也不用外頭運糧進來了。”
“你怕是昏了頭了,咱們這麼多人,四千夠啥的呀?還是要開新地才行……”
……
紅薯苗下地後,程冬至心裡頭最大的事兒就暫時告一段落了。
地裡的事情她不太擅長,所以就乾脆把相關資料用筆記本抄下來,給阿則,叫他研究:“這是我到處聽來總結的經驗,你看著帶大家弄。反正一開始咱們也不貪多,就拿兩畝地試試手,等穩了熟了,以後再來個大的!”
阿則點點頭。
於是,程冬至終於徹底閒了下來,每天睡到自然醒,想起啥就順手乾乾啥,日子可樂嗬了。
除去每個月開車出去一兩次運物資進來,她最經常做的事情就是角上到處去轉轉,一是散心,二是想想還有什麼是可以做的。
也是這個時候,她才有心思偶爾去海邊坐坐,看看大海。
說來也是奇怪,來之前心心念念想要天天看海,來之後一忙就給忙忘記了,仿佛海疙瘩不是海疙瘩,而是普普通通內陸的荒地一般,直到現在才重新起了這個心思。
程冬至不是那種多愁善感的人,可海實在是太美了,即便是她這種性子也經常一看就忘記了時間,直到阿則騎車過來找她才回過神來。
“姐,快開飯了。”
“好嘞!”
倆人騎車並行著,草地軟軟的,輪胎壓過去的時候有些沉滯而塌陷的感覺,像是行駛在什麼毯子上麵一樣。
阿則穿著很普通的白襯衣,腿長長的,側麵好看得不像樣。他騎自行車的樣子簡直就像程冬至曾經看過的老電影裡的人物,此時的他隨便拍一張照片就能當海報使了。
看著這樣的阿則,程冬至不禁有些替他難過起來。這麼聰明漂亮又懂事的孩子,卻隻能在這種荒涼的角上消磨青春,高考要是能早些恢複就好了!
不,更應該祈禱的是他家裡早些沒事才對。不說和以前一樣風光,至少彆是啥壞分子黑五類的,這樣他就能和其他人一樣正常地上學工作了。當然,他這麼優秀出眾的孩子咋地也不可能過得和其他人一樣的,要麼做個藝術家,要麼做個學者,或者當個外交官啥的,好像都挺適合他!
“姐,我臉上有什麼東西嗎?”阿則忽然轉過臉問。
程冬至車頭一歪險些撞上阿則:“沒,我就納悶一件事兒,我弟咋就長這麼好看呢!”
阿則一愣,隨即笑了:“我覺得姐更好看。”
程冬至美得心裡直冒泡:這孩子真犯規哇!等以後回城了,妥妥有不少小姑娘搶著來做她弟妹!
到時候她肯定得看看,給點兒意見。咋說他親媽也不在了,身為他比較親近的女性親屬,不說指手畫腳啥的,幫忙掌掌眼總不過分?
就在這個念頭劃過腦海的時候,程冬至好像忽然理解了葉淮海為什麼一直那麼在意她找對象的問題,不由得十分後知後覺地感動——葉淮海這傻小子,看來也是打從心底把她當自己人看,才會這麼替她愁。
以後她可不能不知好歹嫌他煩了,這是人家的一片心,她得領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