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陌路(2 / 2)

嫁高門 九月篝火 4812 字 11天前

“朱氏送來的包子呢?”陸璘問。

方氏咬牙道:“她竟然還有臉送包子來,分明就是我男人拿家裡的錢去補貼的她,我把那包子全扔豬圈裡給豬吃了。”

“然後你還是吃了耗子藥?”陸璘問。

“是。”方氏哭道。

“你可曾想過,你吃了放砒

霜的耗子藥,幾乎是必死無疑,若非你丈夫帶你尋醫,若非正好大夫醫術高明,你不會活過來,也沒有機會告朱氏毒殺你?”

方氏哭訴道:“我原本沒想告她向我下毒,我醒了,孟洪生卻還指責我多事,一輩子小氣,什麼都吃,害他誤了兩天的工費,還花了不少醫藥錢……我以前都是把新鮮的好的飯菜留給他,自己就吃剩下的,常吃得肚子疼……”

方氏說著便又痛哭起來:“想起來這些,我這心裡便又恨又悔,所以就……就告了朱秀娥,我就想拚了我這條命,也要拉她當墊背,不能讓她好過!”

“我呸!你聽到沒,你這是誣告,要打板子,最好把你給關起來!”朱氏喊道。

方氏狠瞪著她:“你通

奸!淫

婦,不要臉!”

“肅靜!”陸璘嗬止住她們。

其實誣告罪比通

奸罪還重,特彆是誣告他人謀殺,所以真按律法來判,方氏是杖三十,徒兩年,而朱氏則是杖二十,徒一年,孟洪生最輕,隻須杖二十。

但按村民純樸的意識,一定是更同情原配方氏,而鄙夷寡居卻與人私

通的朱氏,若真如此判,難免引起村民不滿,致使禮樂崩壞,更何況方氏在悲憤之下誣告朱氏,於人情上

也能理解。

他思慮片刻,下令道:“孟方氏,自服毒藥後誣告朱氏毒殺自己,理該重罰,杖三十,徒兩年,但念其癡心錯付,情有可原,又有重傷在身,所以免去杖刑,徒兩年,可用錢財抵贖;至於朱氏,杖二十,徒一年,但若能找大夫證實確實有孕,可免除杖刑,不可用錢抵贖徒刑;至於孟洪生,事情皆因其寡情貪色而起,杖三十。”

聽見判決,方氏沒有反應,朱氏嚶嚶哭了起來。

待處完杖刑,該收監的人收監,圍觀的人便慢慢散去,縣丞楊釗從後麵出來,親自端了茶到陸璘麵前道:“大人明察秋豪,英明果決,下官在外麵細聽了一下,百姓都在誇大人呢!”

“楊大人過獎,不過按律辦事而已。”陸璘說完,抬眼看向堂外,隻見百姓都已慢慢散去,他起身去往外麵,發現外麵隻留下兩三個似乎意猶未儘還在閒聊的老人,並不見施菀師徒。

他們是一早就走了麼?

陸璘在原地站了一會兒,垂眸,轉身回了縣衙。

而此時,從縣衙去往馨濟堂的路上,施菀與嚴峻一同坐在馬車內。

嚴峻向來知道師父怕冷,今日風大,防風的鬥篷還不能穿了,他便叫了馬車,師父也沒反對。

師父以前就安靜,今日更安靜,坐在馬車內,神色有些悵然,不知在想著什麼。

嚴峻說:“我去替師父買件新鬥篷來,師父不要難過了。”

施菀忍不住輕輕笑了起來,問他:“你這孩子,哪裡來的錢買東西?”

嚴峻還是學徒,在馨濟堂不隻賺不到錢,還要家裡出夥食費,手上一般來說不會有錢。

嚴峻卻立刻道:“我攢的。”說完,又抿了唇,一副認真的樣子道:“我不是孩子。”

村裡成親早的在他這年紀都能做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