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納一個翰林的女兒為妾(1 / 2)

貴女不論出身 猶早 4956 字 6個月前

[]

閩霽始終不理閩瑰婠,也沒把曹參軍的小妾趕走。

正好莊子上需要招工,有她倆在府前從早到晚哭嚎,效果特彆好。

按理說這種尋釁滋事應該歸京兆府管,但閩霽沒報官,官府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主要是事關皇親貴胄,京兆尹正愁這個案子沒處甩,倘若能把閩霽拉下水就再好不過。

賣唱女一命嗚呼,但曹振羽不是凶手。

較真起來的話,就是安王或長江郡王擇一得罪的大難題。

安王咬死了賣唱女墜樓不致死,關於這一點,最後接觸死者的曹振羽可以作證。

長江郡王順水推舟,讓仵作指證曹振羽隨意移動重傷者,是為直接死亡原因。

案件審到這一步,真相已經呼之欲出。

有人在賣唱女墜樓之後,趁亂下死手。

出手之人的目的是什麼?

好像隻有長江郡王會從中獲益,因為這樣做可以把事情鬨大,給安王好看。

奇怪的是,長江郡王又隨隨便便讓曹振羽頂罪。

他不是衝著安王嗎?

史湘湘不在乎真相,隻覺得憤怒:“簡直無法無天,視人命為兒戲!”

閩霽非常讚同,並且比她更消極:“無法無天?就算依法處置也沒什麼意思,反正傷不到郡王分毫。”

“依法處置,不是殺人償命嗎?”史湘湘天真地問道。

“是郡王親自動手嗎?退一步說,現場那麼多人有誰聽到郡王下令殺死賣唱女嗎?”閩霽犀利地反問。

“這……”

不是,肯定不是,一個眼神的事兒,郡王何需親自動手。

閩霽接著說:“何況,那位老人家已經收下郡王送去的慰問金,即便最終查明真相也可因此從輕發落,至少是死罪可免。”

“她爺爺收錢了?”

“為什麼不收?本來就不是親孫女,買來賺錢的而已。”

“啊!天子腳下也這般黑暗!”

史湘湘氣得把貓兒攆得滿屋子亂跑。

“你不是說律法也可以修改嗎?”史湘湘眼中重燃希望,“我們就把律法改到能追究幕後教唆的長江郡王!”

閩霽問:“怎麼確定是郡王教唆?”

史湘湘:“他平常就是這行事風格!否則他手下怎會這般做事?”

閩霽:“哦,倘若李破雲行凶,是我教唆,還是陛下教唆?”

史湘湘氣得叉腰:“我不同你說了,你總是這樣詭辯。”

閩霽無奈笑道:“命如草芥,怎怪彆人踐踏?眼下最要緊的是種田,家中有糧,心裡不慌,便不必可憐兮兮地去賣唱。”

“或者仍然有人賣唱,但旁人不敢隨意作賤她。因為作賤狠了,賣唱這行當便從此後繼無人。好好的小孩,家裡也不缺吃的,誰願意讓她去學一個下賤營生?”

史湘湘仍然不服氣:“可是,當下已然釀成慘案,我們就什麼都不做嗎?至少曹參軍總是無辜受牽連的,就讓他頂罪嗎?”

“哪用得著我們做什麼?”閩霽很有信心地說,“就算京兆府糊塗讓他頂罪,大理寺也會駁回。”

史湘湘尚且牽掛著曹振羽,然而那恩愛無雙的小妾卻跑了。

“夜裡跑的,卷款跑了!”秋色風風火火地跑進來,表情是一臉的難以置信,“戲文上聽、聽……聽過,這事兒還第一次見。”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