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黃縣令伏法(2 / 2)

沈徹看向孔大妮,“孔大妮,你可有證據證明是黃縣令派人打傷你的丈夫。”

黃縣令背對沈徹對孔大妮威脅道,“你要想好,不要為了些銀錢汙蔑本官,到時候連累了家人性命。”

孔大妮沒有理會黃縣令,“民婦有證人,正在衙門外候著。”

“宣證人”

黃縣令看見進來的人,眼神慌亂,帶著明顯的驚嚇。

鄭林看向黃縣令,“大人沒有想到,我沒有死吧!”

“堂下何人”

“參見大人,草民乃鄭林,一個月前,黃縣令找到我,給了我50兩銀子,讓我協助去除掉一個人,我見錢眼開,就和黃府下人辦了這件事。沒想到黃縣令事後竟要殺人滅口。我僥幸逃過一劫。”

“汙蔑,大人這都是汙蔑。”

鄭林看著黃縣令垂死掙紮,“大人,我家中有黃縣令給我的銀錢,您拿去林氏商行核對下編號就知道了。”

沈徹看向黃縣令,“不用核對了,我確實派人教訓了孫田,不過是因為她們讓我夫人給他家大女兒找個好婆家,強可是事後又反悔,冤枉我搶女郎,我才派人教訓他的,沒想到會要他性命的。”

“你胡說,明明是你看上了我女兒,我丈夫不同意你卻......”

嘭嘭嘭!!!

鼓聲又再次響起。

“草民陳忻參見知府大人。”

“你所狀告何人。”

陳忻看了眼黃縣令,“草民要狀告的正式當今縣令黃縣令。”

說著從衣服裡拿供狀,“這上麵有我們萬花村每家每戶的手印,求大人做主。”

沈徹看完後,看向黃縣令,“黃陽平,這狀書上說你貪汙土地,買賣女郎,你作何解釋啊”

“大人,冤枉啊!我是有點好色,可是這買賣土地是大罪,若是我真乾了這喪儘天良的事,又怎可能服眾啊!而且,這隻是萬花村一麵之詞,證據呐!若我真的貪汙,我家中如何這般清廉,那麼多糧食我運到了何處。現在什麼都沒有,單靠一份百姓聯合證據,誰知是不是你們都被收買了。”

“啟稟大人,我們所有土地都隻有使用權,我們努力種地,隻能得到百分之二的收成,其餘的都要上交。最初我們也是不同意,可是權利是在黃縣令手中,我們沒有辦法,事後民怨漸起,黃縣令將我們村子的適應女子帶走,給了我們銀錢,我們就鬼迷了心竅,這事情就應了下來。”

說著又磕了頭,“草民所言,句句屬實,求大人做主。”

“這更是無稽之談啊!我家中清貧大人也是看見的,若我真貪汙了,又怎會生活的如此清貧啊!”

“那女郎之事呐!兩位都提到了,你作何解釋。”

黃縣令想了想,“下官承認,確實看上了的孔大妮的大丫頭,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說好要給我做妾,可是許是我年歲大了,後院夫人嚴厲,她直接撞牆自儘了。”

黃縣令滿臉懊悔,“大人,下官知錯,求大人責罰。不過旁的是純屬無稽之談。”

孔大妮知道自家女兒已經死後,頓時泣不成聲,雖然結局她已經料到,但仍然心懷期望,盼著自家女兒還活著。”

“屍體在哪裡。”

“屍體被我派人埋在了城南亂葬崗,東邊數第五課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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