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俠奉公守法,執行正義,但卻能忍著不殺人的原則,確實有值得尊敬的地方,但這是蝙蝠俠的原則,不是潘浩東的行為準則。
他的行為準則比較簡單,惡人該殺就殺,法律該遵守遵守。
聽著有些矛盾。
實際上,一點都不矛盾。
在遵紀守法的前提下,解決一些惡棍,隻需讓他們先動手就行。
哪怕對方隻是用刀威脅哈莉,沒給潘浩東帶來直接威脅,同樣可以下手。
正如蝙蝠俠私闖民宅,隻要潘浩東有想法,隨時都能乾掉對方,事後還不用擔心被追責,因為在美麗家私闖民宅,就是一項違法行為,屋主做出任何過激行為,都是在法律允許的框架下。
這就是這邊的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
當然了。
潘浩東肯定不是這邊的公民,可他不是哈莉是啊。
哈莉這幾天,晚上經常闖入他的房間,兩人的朋友關係,早已經達到互知深淺、不分彼此的地步。
“蝙蝠俠,如果你怒氣衝衝找上門,隻是為了說這些廢話,那麼你現在就可以滾了。我可沒有做你的午餐,想吃自己回家去做。”
潘浩東直接對蝙蝠俠下達了逐客令。
可能有些逾越,但哈莉顯然不會在意。
畢竟,這姑娘已經將格勒斯潘視為藍顏知己,晚上經常一起探討哲學問題,聊累了,乾脆就一起躺倒天亮。
“好吧!”
“蘇利文家族不是什麼好人,此事咱們先揭過……”
蝙蝠俠收起電擊槍,神色嚴肅的坐在沙發上,說道:“格勒斯潘,你售賣給小醜的血清,已經給社會造成動蕩。他利用血清收買人命,安排這些搶劫銀行,搶劫運鈔車,到處製造騷亂。而且,我已經收到消息,哥譚一些幫派大佬,也準備找你購買血清,我希望你,立即停止製造蜥蜴血清!”
看著‘格勒斯潘’戲謔的眼神,蝙蝠俠語氣一軟:“報個價吧!”
“如果我要一百億美金,你願意給嗎?”
潘浩東直接獅子大開口。
有關停止製造蜥蜴血清一事,兩人幾天前,就有好洽談過,當時兩人還很熱情的切磋了一番。
蝙蝠俠都激動暈了過去!
“格勒斯,我是誠心的。”
蝙蝠俠無奈道。
他確實想買斷蜥蜴血清的專利,以免該血清大麵積流出,給哥譚、乃至整個美麗家,帶來動蕩。
可他卻不想花費太多的錢!
很矛盾的心理。
“行,那我給你打個對折,五十億,我馬上將資料和配方都給你,從此不在研究蜥蜴血清。”潘浩東饒有興致的說道。
“多了。”
蝙蝠俠認真考慮了一會,說道:“我最多給你一億美金,而且需要籌備幾天。”
“一億太少,蜥蜴血清雖然還未完善,但血清的市場很大,二十萬一劑,有的是人購買,我隻需要花點時間,就能售出一萬劑,豪賺20億美金。”
“所以,20億是最低價格。”
潘浩東這話倒是不假,小醜一人就買走了二十劑血清,以企鵝人為首的哥譚幫派大佬,少說也要買個百劑。
隻要這些人將功效宣揚出去,一萬劑蜥蜴血清的銷量,估摸著用不了一個月時間,便能達成。
20億,還真不是鬨著玩的。
“抱歉,我最多給你兩億,這筆錢,足夠你們花上一輩子了。聽我一句勸,做人不要太貪心。”
蝙蝠俠可不是冤大頭,彆人說多少就給多少,即便韋恩集團非常賺錢,但那些錢也不是韋恩一個人,家族有不少人要養,公司也有很多人要養,還要研究新裝備,各式各樣的開銷大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