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基建隻為當頂流(3)(1 / 2)

他不禁擔心自己上麵的頭被砍了換錢, 甚至更擔心下麵的頭被切了然後示眾。當然,這都不是最絕望的。

最絕望的要數一個看起來能夠和雪地白熊媲美的壯漢,被老大切了之後, 發現還沒有雪兔的大,結果被丟去喂狗了, 還嘲笑不用一口就吃完了。

死的如此沒有尊嚴, 簡直可憐。

也有一個兄弟天賦異稟, 然後、被某個變態的家夥拿去泡酒了。現在這個見了鬼的變態, 他甚至是坐在老大的另一邊。

他也是個黑眼珠的家夥, 而且在但丁鎮裡臭名昭著的厲害。

這老家夥是個坦布爾女人和但希爾男人生的混血, 他的身份一出生就注定了自己是個寵物,混血的孩子出生之後地位甚至連奴仆都比不上。

因為長的不好看, 所以塔布西在年紀小的時候沒有遭受那些貴族老爺的染指。

然而隨著他長大之後, 因為某個地方天賦異稟便被那些貴夫人當做男寵, 然後、貴婦人懷孕了。

塔布西其實一直想要個孩子,當時的他已經規劃好了逃跑路線,但因為這個孩子,讓他停下了腳步, 他想要帶著孩子逃走。

然而, 他和貴婦的孩子連出生的機會都沒有。

甚至連自己也因為被貴族老爺發現而打斷了第三條腿,然後丟到柴房等死。

可是塔布西活了下來,哪怕發燒快要死了,也由這個信念支撐著自己活了下來,

活下來的塔布西瞅準機會乾掉了那個貴族老爺,還把那個貴族老爺的給切了,之後順著那條早就規劃好的路線跑了。

因為沒有得到過好的治療,塔布西的兩隻腳都是跛足。

逃到但丁鎮的塔布西是個臭名昭著的死變態, 他偏好把所有落到他手裡的男人變成和自己一樣的下場。

如果太小了,那就丟去喂狗。

如果看起來還不錯,那就留著泡酒喝。

是的沒錯,就是拿去泡酒——喝!

在這個人性扭曲的但丁鎮裡麵,跛足塔布西算得上是最扭曲之一。

沒有人願意收留他,這家夥之前一直都是自己單乾,因為瞧見老大廢了一個小混混之後,自告奮勇的想要跟老大混。

哦!

簡直是見了鬼的。

老大居然真的把這個家夥給收了,甚至還隱隱的成為了心腹。

本來老大一個人就足夠恐怖,現在還多了這麼個死變態,屬下們簡直要被嚇死了好麼?好在,隻要不得罪老大,那麼老大就不會切了你。

而塔布西跟在老大的身邊之後倒也是講規矩的,除了偶爾在聚會的時候把他珍藏在玻璃罐子裡麵的酒倒出來給他們喝之外,也沒有更恐怖的事情發生。

事實證明,也真的沒有比這更恐怖的事情了。

跛足塔布西收藏了許多個罐子,裡麵都是些男人看了就膽寒的。沒有人願意和塔布西當朋友,甚至能躲多遠就躲多遠。

“你們懂什麼?”

“我也不是都會拿來泡酒。”

“那些不合格的直接拿去喂狗了,能夠進入我的收藏,這可都是大家夥。”

變態的跛足塔布西混進時祁的手下之後,跟那些小混混們得意的介紹自己的收藏,甚至還很驕傲的告訴他們,這些都是珍品。

自己殺了能夠有幾百個人,也就這十幾個有資格在他這裡泡酒。

就算是死了,那些人也應該驕傲的。

他老人家,可是見多識廣的。

“……”說的好有道理,甚至無法反駁。

雖然……但是,無論怎麼樣的結局,那都是很慘的好麼。

跛足老塔布西在時祁的手下是二把手的位置,且至今沒有人動搖。無論是天生蠻力的奧丁男人,還是善用武器的但希爾男人,哪怕是在草原上野蠻生長的坦布爾男人,都不願意得罪他。

此時,這個被譽為時祁手下力氣最大的奧丁男人,塞·奧尼爾正在瑟瑟發抖。相對於跛足老塔布西,塞·奧尼爾應該算是很正常意義上的壞人。

出生就在最貧窮的地方,被賣做奴隸,因為天生力氣大,從小在地下角鬥場裡麵打拳。

隻有贏了,才能夠吃飯。

在這種地方的奴隸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生存。像是動物一樣,出於本能的活著。

塞·奧尼爾在地下角鬥場裡麵很有名,幾乎十場裡麵能夠贏八場。

為了能夠吃到肉,他還會和那些凶殘的野獸對戰!贏了,就能夠有肉吃。血性,被徹底激發。

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他大概會在這裡戰死。

直至自己一不小心錘死了某個貴族老爺養的獅虎獸被勒令吊死,為了活下來,他就從鬥獸場地裡衝出來抓住了那個貴族老爺,然後一路跑了出來。

塞·奧尼爾在其他那些老奴隸以的口口相傳以及新被抓進來的死囚奴隸們當中知道一個道理,那就是、有機會就跑吧。

去那個象征著自由的坦布爾平原闖一闖,在那裡沒有奴隸之分。

於是,懷揣著夢想的塞·奧尼爾向著自己心目中的夢想之地前進,當然、他順便捏死了那個一直在自己手裡叫囂的貴族老爺。

彆看奧尼爾長的高大威猛,但實際上他才二十歲,而且剛來但丁鎮三個月。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