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1 / 2)

夜色沉沉,叔姒也不記得自己到底是什麼時候睡著的了,不過,讓他詫異的是,第二天早上睜開眼的時候,向來閒不住的顏少薑居然還在樹屋裡,並沒有和族人們一起出去打獵。

“大哥早上過來了,說讓我今天陪你。”見他醒了,顏少薑貼心地卷起一麵蘆葦簾子,讓已經有些刺眼的陽光微微透了些進來。

疼愛弟弟的石薑族長,最終還是沒有同意讓弟弟和自己一起去找黎武談判,而是請了大巫一起去。

並不是他覺得弟弟沒有大巫說話有分量,而是因為,他知道黎武也喜歡弟弟的伴侶,如果這時候讓弟弟對自己的情敵低頭的話,這對於一個勇士來說簡直是一種恥辱,他舍不得弟弟這麼委屈自己。

“那我們去河邊抓魚吧?你幫我多砍點蘆葦回來,我早就想給你的屋子編個墊子了。”叔姒一咕嚕爬了起來,頭發亂糟糟的。

這時候還沒有梳子,部落裡的大家都習慣早上去河邊洗臉的時候順便用手指扒拉幾下,然後在腦後編一股辮子把頭發固定起來,就算是梳頭了,所以,無論男女,這時候都有一股標誌性的麻花辮……

叔姒編好辮子,拿樹芯做的毛巾擦了擦臉和胳膊,沒有牙刷,不過叔姒在河邊發現了許多野生的小葉薄荷,摘了一把薄荷葉,塞到嘴裡咀嚼了一會兒吐出來,就算是刷牙了。

部落裡早上是有食物分配的,不過大多是昨天沒吃完的獵物,不夠新鮮,顏少薑便不肯讓叔姒去吃昨晚的剩飯剩菜,帶了火種,背了一口鍋,準備去大澤邊自己找點吃的。

叔姒也背著一隻獸皮袋子,一路上就沒消停過,看到野蒜野蔥要拔一把,看到紫蘇薄荷也要摘一些,還有他現在拿來代替米醋的酸漿草,也拔了一大把。見他跟個小孩子似得對部落裡的東西這麼好奇,顏少薑笑了笑,主動把他快要塞滿的獸皮袋子拿了過來。

有薑部落距離大澤比叔姒他們部落更近,幾乎就在大澤內部了,這裡四處都是溝渠,也是史前巨鱷出沒最頻繁的地方,不過,帶著叔姒,顏少薑當然不會去闖史前巨鱷的老巢,而是帶著他稍稍偏離了部落裡平時狩獵的路線,去了另外一處。

“哎?這是野菱吧?”看著眼前一大片水生植物,叔姒眼前一亮。

野菱角以前他在外婆家的時候幾乎每年都吃,而且可以吃很久。嫩菱角可以生吃,清甜爽脆。老菱角可以煮熟了吃,軟糯甘甜。等到了深秋,吃不完的菱角還能收回來,磨成粉狀做粥或者湯羹,還能拿來釀酒,剩下的菱角秧苗也能收回來,切碎煮熟了喂豬,一點都不浪費。

養豬什麼的叔姒暫時是不去想了,現代人總覺得原始社會的人不發展畜牧業有點蠢,實際上,隻有真正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人,才知道這個時候的人類為什麼不畜養家畜家禽。

並不是他們不缺食物,實際上,這個時代的絕大多數部落,都像叔姒他們部落一樣,每天的食物都緊巴巴的,如果真的能依靠馴化畜牧野生動物獲取食物,誰不願意呢?

問題就在於,這個時代的人類還不是站在食物鏈頂端的物種啊,他們自己也屬於被捕獵的獵物之一,再在部落裡養一群肥嫩嫩的獵物,是想讓猛獸直接滅了整個部落嗎?

不過,菱角苗暫時用不到,野菱角還是可以吃的。

“這個果子太小了。”雖然嫌棄野菱角太小了,但,誰讓叔姒想要呢?顏少薑讓叔姒站在岸邊,自己跳下水,左右開弓,沒一會兒就給他撈了一大堆菱角秧苗上來。成熟的野菱角隻有大拇指大小,部落裡隻有小崽子們會摘了吃著玩。

“你去抓魚吧,這裡交給我。”叔姒找了塊石頭搬過來當板凳坐著,翻開濕漉漉的秧苗,小心把藏在秧苗下麵的菱角摘下來,老的放一邊,嫩的丟到獸皮袋子裡。

這個時節的菱角大多數都已經成熟了,不過也還是能找到些嫩的,叔姒摘了幾個,剝開外麵一層殼,裡麵的菱角肉白生生的,脆甜爽口,一口一個簡直停不下來。

初秋的河邊還是有點涼的,看了看光禿禿的腳丫子,叔姒默默在腦子裡回憶了一下,草鞋是怎麼編的來著?當初為了寫書他確實查過資料,但,畢竟沒有親手做過,誰能記得那麼清楚啊?

他倒是嘗試過用碎皮子做鞋,不過失敗了,固定住倒是不難,難的是獸皮不像布料的摩擦力那麼強,穿上之後總感覺腳丫子在裡麵滑來滑去,走路都走不了。

正琢磨著呢,顏少薑抓魚回來了,碧綠的柳條串起了七、八條筷子長的草魚、鯉魚,另一隻手還拎著一隻毛色鮮亮的野鴨。

“交給我吧,你再去多給我摘點這個菱角,老的嫩的都行,晚上我給你們做好吃的。”叔姒默契地接過了顏少薑手裡的魚和野鴨。

出去了一趟,顏少薑明顯消瘦了不少,難得可以給他開個小灶,叔姒打算給他做點好吃的。

草魚和鯉魚剖開去掉內臟,切成半個手掌大的魚塊,先拿鹽巴、野薑、酸漿草、白皮果一起搗碎了,把魚塊醃製片刻。野鴨已經放了血,鴨血是沒指望了,叔姒把石鍋找出來,燒了一鍋滾水,把野鴨拎著鴨爪浸到滾水裡泡一泡,這樣鴨毛就很容易褪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