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苟雪忙著處理混混的同時,某某注意到了一輛停在巷口的黑色轎車。
副駕駛座一側的車窗玻璃徐徐地降了下來,露出了一張斯文而矜貴的臉。
戴著一副銀色細框眼鏡的俊美男人透過車窗望進了小巷裡,專注而平靜地看了將近兩分鐘。
隨後,他的唇角勾起了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緊接著,他毫無波瀾地對著負責開車的助理開口道:“三天,我要那個女人的所有資料。”
助理連忙點頭應是,順便拿手機出來給巷子和人都拍了個照,然後一腳踩上油門,絕塵而去。
“總裁說話都是這種調調嗎?”
某某聽得一臉迷惑。
如果不是助理想到了用手機拍照留影,像他這樣看了彆個兩分鐘就要資料的,誰找得出?
“不管是哪部裡的總裁,多少有點毛病。”
某某默默蓋棺定論後,繼續盯著冷逸,跟蹤他的動態。
苟雪則是在耐心等著警察過來。
大約過了十五分鐘,一輛警車停在了離苟雪所在的巷子最近的停車位上。
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警察拿著記錄用的本子和筆從車上下來,大步流星地走向小巷。
苟雪一看到警察來了,便主動迎了上去。
“您好,請問您就是剛剛報警的淩雪女士嗎?”
鄭義溫和而有禮地道。
“沒錯,那三個混混就是我打暈的,我一直在這看著他們。”
淩雪一邊說,一邊領著鄭義往巷子裡走。
三個混混橫七豎八地躺在巷子中央,顯得十分慘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