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警察局出來時,已經將近五點了。
苟雪早已饑腸轆轆,就在路上隨便買了個麵包墊肚子,打算回去再吃正餐。
麵包有些乾,苟雪下意識地將水瓶拿了出來。
擰開瓶蓋之後,她才想起來這瓶水裡還加了大力丸。
雖然大力丸的味道是經過了處理的,放在水裡幾乎喝不出來,不影響苟雪拿來當普通的水喝,但苟雪還是想到了一個問題:
“某某,如果我把剩下的水留下來,下次是不是還能用?”
她突然覺得剩下的半瓶水無比珍貴,因為一顆大力丸要20積分。
“理論上是這樣,但大力丸的效果是有時間限製的,兌換出來之後必須儘快使用,等過了二十四小時,就會自動失效。”
某某說得一絲不苟,但其實很想吐槽這種設計。
如果宿主由於某種原因沒來得及使用,不就白白浪費了20積分嗎?
“這麼坑?”
苟雪再一次體會到了什麼叫“坑死人不償命”。
“沒辦法,這不是我能決定的。”
某某沒法跟著一起吐槽。
因為要是不小心被上級知道了,它的下場可能會很慘。
“我喝的那一口也沒有十成的效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