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 44 章【修】(1 / 2)

風繼續吹 喪喪又浪浪 8360 字 3個月前

又隔了一日,便是除夕了。

近年來,過年的氛圍越來越淡,不過再怎麼說,春節都是中國人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日,江盛兩家仍是非常重視。

結親後,兩家人的傳統是一年盛家過,一年江家過,今年在盛家。

按照慣例,每當過年,兩家人都會給家裡的傭人豐厚的紅包,讓大家回家安心過年,整個春節期間,家裡的家務基本得自己解決。

尤其年夜飯,還不能湊合。

兩家人能維持那麼多年的密切交往,除了兒女姻親這一層關係,更因為雙方家庭的三觀非常吻合,既沒有男人不乾家務的大男子主義,也沒有因為富裕就驕奢淫逸,不管是平日裡前呼後擁的江總和盛總,還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江太太和盛太太,抑或是養尊處優的大少爺,這一天都彆想偷懶。

除了盛悉風。

盛公主有特權,365天都當公主。

不過,盛錫京每次都在警局不得脫身,越是節假日他越得堅守在工作崗位上;江開也都在國外,所以忙前忙後的小輩隻剩下沈錫舟一個。

今年難得江開也在,一大早,於知南就開始催他去丈母娘家幫忙:“今天是你第一次去悉風家過年,還有初二也是第一次陪悉風回門,自己有數點,殷勤著些……”

“知道了。”江開昨晚睡得遲,這會還不大清醒,回的非常敷衍。

於知南懷疑他掛了電話還要繼續睡:“我不放心你,你把電話給悉風。”

江開被這一句話直接說醒了。

哪來的盛悉風。

他支著頭慢吞吞從床上坐起,默了一會,才說:“她還在睡,你指望她還不如指望我。”

在這種事情上,他確實比盛悉風靠譜些,但誰叫於知南對盛悉風有濾鏡。於知南聽出他起來的動靜,放心了,但仍要強調一句:“悉風比你乖多了。”

江開現在不想聊盛悉風相關,乾脆沉默。

“你叫悉風也起床吧,帶去盛家的東西我都給你們準備好了,你們一會回家來拿……”於知南又絮絮叨叨說了好一些。

自從江開高中畢業出國留學,這還是她頭一次和兒子一起過年,她的開心溢於言表。

江開察覺出來,心裡柔軟下來,耐心地聽完,他溫聲說:“知道了,我一會就過來。”

執意賽車的這條路上,他最對不起的人就是母親,他知道她背後掉過無數次眼淚,即便如今她依然不能理解他的夢想,但她還是選擇支持他,一次次為了他和父親爭吵。

她對他的要求很簡單,平安健康,還有就是,和盛悉風好好的。

可就連這簡單的要求,他也沒能做到。

等到東窗事發那一天,不知道她會有多傷心。

結束通話,他看了眼時間,給盛悉風打去電話。

第二個她才接,睡意朦朧的。

盛悉風昨天一整天都在看那部她即將要做剪輯視頻的電視劇,開了二倍速,大致熟悉劇情。

乏善可陳的現代都市言情劇,演員的演技隻能說不拉垮,劇情也有些老套,最要命的是男女主雖然都是俊男美女,但cp感幾乎為零,硬嗑都磕不動。撲街的原因明明白白,隻能說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她好幾次想撂挑子,從小到大,除了學習和學琴,生活很少勉強她做什麼她不喜歡的事。

她根本沒想過賺錢會那麼難,如果沒有和江開離婚,她大概會臨陣脫逃,灰溜溜回到溫室裡,繼續當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大小姐,可和江開離婚讓她憋著一口氣。一口非要證明自己的氣,更是她麵臨離婚曝光時候的底氣。

她用了差不多一天一夜的時間把劇看完,待播放器播完最後一集,她的感受隻能用解脫來形容,扔了平板倒頭就睡。

可惜不到兩個小時,就被江開的電話吵醒了。

所以她接電話的態度當然好不到哪裡去。

這種反應沒過腦,屬於無意識的自然表現,麵對熟悉和信任之人的鬆弛狀態。

江開聽著她在電話那頭發脾氣,這是非常典型的盛公主做派,於他而言既熟悉又久違。

從她提出離婚起,展現給他的要麼是冷淡疏離的客氣,要麼是針鋒相對的刺傷,無論哪一種,都讓他極度不痛快。

他自己都沒意識到,她平白無故衝他發脾氣,他非但沒惱,還甘之如飴縱著她,仿佛脫軌的生活有一點回歸正常的跡象。

“我過來接你,大概40分鐘後到,你可以再睡一會。”

盛悉風迷迷糊糊把這話翻來覆去想了兩遍,反應過來了:“你怎麼知道我在哪?”不等他回答,她也能想明白,他做個排除法就能猜到她住在哪。

“我不用你接。”再回想起自己跟他說話的態度,過於不把他當外人,這對於他們目前的關係來說,顯然是越距且冒犯的。她緊接著又解釋,“剛才我沒睡醒。”

她一連串的自說自話,擺明了劃清界限的架勢,大早上就點燃了他。

過了會,他強壓著負麵情緒,提醒她:“回家過年,你要分兩輛車?”

“我自己過來島灣十八號,再一起去。”盛悉風已經徹底清醒了,她快速起身下床,“這個意思。”

“……”半晌,江開不冷不熱留下一句“隨便你”就把電話掛了。

等盛悉風過來的時間裡,江開回江家拿了一趟一會要送到盛家的禮品,於知南備得很周全,水果蜜餞,煙酒補品,首飾配件,一應俱全。

盛家自然什麼東西都不缺,講究的就是一個態度。

江開悶聲不吭來回搬了好幾趟才把東西裝完,後備箱裝不下,連後座也塞滿了。

回到島灣十八號,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盛悉風居然也帶著金毛到了,粗略估算了時間,減去路上的半小時,她差不多隻用了10分鐘做出門的準備,連妝都沒化。

她事多,以前幾乎是每一次出門,他都要等她很久,等到不耐煩了她才肯出現,而且說了永遠也改不了。

這種懂事他從前求之不得,但真的到了這一天,卻和想象中不是一回事。

就像離婚後所謂的自由。

都莫名地,不能讓他開心。

他以前怎麼會想到,有朝一日她能改掉這個臭毛病的契機是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