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未婚同居(2 / 2)

欲海孽債 鬱鬆寒 2321 字 2個月前

提到了住宿的問題,歐陽雪說:“客悅旅社的條件那麼差,又不安全,實在不行,你就住這屋,反正空著也是空著。我晚上一個人住這裡,本來就膽小,今天這麼一折騰,我越不敢一個人孤零零在這兒住了。”

歐陽雪說的倒是實情。

簡挺心裡話,咱們一男一女,兩個未婚青年,在彆人眼裡,不成了“未婚同居”?唾沫星子不把你我淹死,算是命大。唉,怎麼打消她的想法呢?

想了想,簡挺說:“下來再說吧。歐陽姐,談對象了嗎?”

歐陽臉紅了一下,欲說不說的樣子。

簡挺覺得可能問得唐突了,他本意是想提醒歐陽,如果你有對象,你讓我住在這兒,即便你不在意,你的對象能不在意嗎?

而此時此刻,歐陽雪的腦子裡,正在進行著激烈的思想鬥爭。

她也算是有對象,可是,怎麼說呢?這個對象,聊勝於無。倆人僅僅見過一麵,談戀愛的時間還不足兩個月,雙方隻是第一印象互有好感,還談不上有什麼感情。對方叫袁航,是個在役軍官,人倒是挺優秀的。兩個月前,袁航回來探親,倆人隻見了一麵,他就又匆匆趕回天南省的部隊駐地了。袁航退役還得一兩年,而歐陽的年齡也不小了。再者說,即便是他退役了,能否安置在古陽,也不是那麼肯定。假如不能安置在古陽,不是又麵臨著兩地分居的問題嗎?所以,歐陽還在猶猶豫豫之中。

猶豫的另一個原因,就是她對這個簡弟產生了感情。感情這東西,真的很奇妙,說來就來了,根本不和你商量。遇上一個人要一分鐘的時間,喜歡一個人隻需一小時的時間,愛上一個人要一天的時間,可要忘記這個人,卻往往要用上一生的時間。這難道不是傳說中的,在對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嘛。簡挺的出現,真的就像上帝專門派送給她歐陽雪的福利,就是為她量身定做的一樣,與她的求偶標準絲毫不差。

哦,不,準確地說,年齡上還是與想象中的相差了一些。她比簡挺大三歲,若是反過來,他三十二了,比自己大三歲,該多好啊,那才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不過,如果為了愛情,年齡會是問題嗎?八十二不是可以與二十八結為伉儷麼?翁楊之戀,不是照樣被傳為佳話麼?什麼?那是男大女小?法國總統馬克龍呢,他的老師妻子不比他大二十四歲嗎?人家不是照樣幸福地出雙入對嗎?何況,我隻比簡挺大三歲?大三歲怎麼了,不是說“女大三,抱金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