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堂審(2 / 2)

杜鵑還在三月畫舫時,便對龜公們不假辭色,這說明她性格強勢、嫉惡如仇,而且不願妥協。

青青讓她找高娘子做衣裳,她能先做一件,然後在外麵等高娘子,以略低的價格做另外一件,這說明其心思靈活。

而且,當捕快們敲開廖延家的院門時,她隻慌了一下,就恢複了鎮定。

若非有鴻雁,一定很難撬開她的嘴。

事實也是如此。

兩個人分開審,得到的是同樣的供詞。

杜鵑攬下了所有的罪證,她說鴻雁隻是為廖延鳴不平,被她利用了而已。

杜鵑本以為跟著青青從良,是擺脫汙穢之地,重新開始人生的最好機會。

然而,她隻開心了兩個月。

廖延一走,青青就對她哭訴,廖延在床上不行,他年過四十無子,絕不是鴻雁不能生,而是他不能生。

青青才二十一歲,不想蹉跎一輩子,她後悔了。

她仗著廖家早已分家,家中無長輩,每日出去閒逛,直到遇見曾在三月畫舫上彈過一次琴的季嘉昇。

此二人一個有情一個有意,不到五天就勾搭到了一起。

青青讓杜鵑給他們做衣服,掩護他們去客棧,去月牙灣租船……

杜鵑不止一次勸過青青,後者皆不為所動,無奈之下,她隻好去勸季嘉昇。

豈料,季嘉昇會錯了意,以為杜鵑喜歡她,反客為主,告訴杜鵑,他不喜歡她,讓她好好伺候青青。

這徹底激怒了杜鵑,她動了殺心,很快做出了一套完整的計劃。

一個人殺兩個未免過於托大,於是,她故意泄露二人幽會地點給鴻雁,鴻雁發現後大為光火,並認為有機可乘——鴻雁對廖延極忠誠,一直想做廖延正妻。

於是二人一拍即合。

由杜鵑出麵租了小船,鴻雁在帶去的雞湯餛飩中下了足量的曼陀羅湯劑。

因為怕被畫舫的人撞見,二人幽會都在晚上。

杜鵑戴鬥笠出麵和船主交接,青青戴帷帽上船,再接上季嘉昇。

案發那天晚上,青青和季嘉昇數天未見,見了麵便是**,胡鬨了差不多一宿。

完事後,二人穿上中衣,一人用一碗餛飩,再胡鬨一番便沉沉睡過去了。

杜鵑趁此機會把船擺到岸邊,接上鴻雁。

原本說好一人殺一個,但鴻雁膽小不敢下手,於是杜鵑讓鴻雁騎在青青身上,用棉被捂住青青的臉,她用麻繩勒住了青青的脖子……

整個過程乾淨利落,青青隻蹬了幾下腿,就安安靜靜地去了。

季嘉昇睡得極沉,連身都沒翻一下,錯過了最佳逃命機會。

做完這一切,天已經快亮了,不遠處有老者劇烈的咳嗽聲。

這個時候處理不成屍體。

杜鵑和鴻雁互相掩護,在船上呆了一天,等到淩晨三四點鐘,所有畫舫都安靜下來,才把毀了臉的屍體抬到外麵扔進了水裡。

打掃戰場時,二人發現了規規矩矩放在箱子裡的兩件外衣。

燒怕引起其他船夫的注意,不燒,帶回家又要害怕,於是杜鵑就把它們扔到了洛水之中。

杜鵑說,她沒想到屍體會淤積在下遊,更沒想到衣裳會泄露一切。

秦禛想,殺人哪是那麼容易的事,“羅卡定律”說,隻要犯罪,就會留下痕跡,凶手要麼會帶走一些東西,要麼會留下一些東西。

心存僥幸是絕對不行的。

大慶的律法不算嚴苛,杜鵑判斬立決,鴻雁判終身流放。

判決結果統一發給刑部,得到核準後,秋後統一執行。

……

這個案子破得很漂亮,周智等人被潘大人點名表揚,大家都很有麵子。

尤其是周智。

下衙後,他請秦禛等人去城南的小酒館喝酒慶祝,直到晚上二更過半才散。

秦禛去炸串店接琉璃。

琉璃正在店門外來回溜達,一見馬車,就急吼吼地迎了上來,帶著哭腔說道:“姑娘怎麼才回來?”

秦禛多喝了幾杯,雖然不醉,卻也微醺,“案子結束了,跟同僚們喝了一杯。”

琉璃上了車,“嚇死婢子了,還以為姑娘出事了呢?”

秦禛閉上眼,迷迷瞪瞪地說道:“能出什麼事,放心吧。”

兩刻鐘後,馬車在王府後門停了下來。

周管家依然守在後門口,“娘娘今天似乎格外忙碌些。”

秦禛與之擦肩而過,“還好,辛苦周管家。”她說過兩次,讓周義不必等她,但周義從未聽過,便也罷了。

周義聞到了酒味,欲言又止,瞧瞧周圍,到底閉上嘴,乖乖跟了過來。

秦禛在車上睡熱了,一下車就感覺到了深秋的寒意,腳下不由快了幾分,一路小跑著回到了三昧院。

三昧院內燈火通明。

秦禛沿著回廊走到上房門口,腳下忽然一頓——院子裡的氣氛不對啊!

“娘娘。”何媽媽顫巍巍的聲音從門內傳了出來,“娘娘怎麼才回來,是家裡有事了嗎?”

秦禛瞬間清醒:景緗之回來了,人就在裡麵。

作者有話要說:明天爭取寫個五千保底,立個fg。

唉,不是我不想早,而是拖延症晚期,真的沒救了。大家理解一下,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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