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第三十八章(1 / 2)

韶齡賦 林琢葉 4096 字 5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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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朝慶元三十八年深秋,都察院禦史於茂奉皇命前往肅州思靖主審胡綱一案。

深秋時節,自黎都南下時沿途一路景色皆是紅衰翠減,秋色連波,而因思靖地處偏南,還有些夏秋之交的花卉尚在花期,蕭瑟之氣便消減了好些。

於茂快到思靖時已有人快馬入城提前知會袁蓴,因此在於茂來到思靖府衙時,袁蓴早已在衙外等候,兩人見過禮,袁蓴便引著於茂進了府衙。

袁蓴道:“大人一路辛苦。”

於茂道:“皇命在身,我之本分。我此來思靖審訊胡綱,是為了便於就地取證,因此隻是初審,審定後還需將案犯和有關人證物證解送京城,交三法司定讞的。”

於茂神態不苟言笑,淡漠冷峻,袁蓴一時無法將他和傳言中沈朝彥的那個心腹聯係起來。

朝中儘人皆知,於茂是沈相沈朝彥的親信,自六年前倒向沈朝彥陣營後,得到沈朝彥重用。

這個時點上,偏偏派了此人來審胡綱的案子。

袁蓴耳邊忽地又響起李九韶前幾天和他的談話。

那青年目光沉沉,道:“……胡綱的罪行,鐵證如山,沈朝彥如果想用於茂來翻案,是翻不動的。如果是沈朝彥授意派於茂來審案,應當是怕胡綱的案子牽連到自己。

“但不管是不是沈相暗地操縱,於茂會不會從中掣肘,我都要以胡綱一案為引,揭開當年顧相謀逆一案的真相。”

袁蓴默了一瞬,才道:“顧相的案子隻怕會牽扯出好幾個當權人物,你如要查,就是和他們作對……你想好了?”

李九韶道:“一定要查。要為顧相平反,更要阻止那些在他殞身之後,還試圖利用他發起黨爭的人。”

“……袁大人?”

於茂見袁蓴像是在沉吟的樣子,便出聲叫了他一聲。

袁蓴醒過神來,將手一讓。他意識到於茂看著他的目光中也有著探詢,便道:“於大人,關於胡綱的案卷資料,均已送到大人住處。大人隨時可以提審他。”

於茂客氣地點頭謝過。

秋雨淅淅瀝瀝,天氣更添了幾分涼意。

李九韶攜著滿袖風涼,信步自雨絲浸潤的廊上行來,遠遠便見顧叢嘉仰頭立於微雨中,不知已經站了多久。

李九韶步至他身邊,問:“你找我?”

顧叢嘉並未回頭,隻漫聲道:“你還記得我們十三四歲的時候,每逢休沐時就閒不住,經常召集一大幫勳貴子弟,不是一塊兒出京遊曆就是上山狩獵。也是這麼一個雨天,我因落後你們一步,急著趕上你們,就抄小道從田畦上踩踏而過,騎的馬把青苗踏得亂七八糟,我父親一怒之下痛打了我一頓,逼著我去給田地主人賠錢道歉……他其實很少打我。”

他與李九韶,兩人本就性情相投,少年時同為侍駕勳衛和沙場同袍,又因為喬以齡的緣故,交情十分深厚,幾乎無話不談。

但成年後重逢,兩人仍舊密切如初,卻都十分默契地不去提起六年前那樁變故,好像那是一塊從未愈合的瘡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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