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稻子豐收了
真要是華哥組織在糧站那樣的地方也有自己人,那她拿點糧食出來交給華哥,應該引不出多大的風浪。
“好吧,這事我記下了。回頭我跟賣家聯絡好了讓向玉給你寄信。”林茵答應下來。
林茵知道向紅軍在省城的地址,不過林茵是不會給向紅軍寫信的,寫了信就落了證據,真要被有心人看到,那就是隱患!
現在這樣麵對麵的交貨她不怕,貨交出去錢拿到手,沒有旁人在場,一旦向紅軍將貨拉走,這事就能一頁翻過去,就算有人來查,也查不到一丁點證據,到時候她隻要一口咬定什麼都沒給向紅軍就成了。
落後年代也有落後年代的好,沒有監控,沒有指紋檢測,人們又都晚上都休息的早,林茵隻要交貨的時候小心一點不被旁人看到,貨交出去之後就能萬事大吉。
向玉是向紅軍的親侄女,向玉給自家二叔寫信,再合理不過。
林茵計劃著,半個月之內將糧食和油都準備好,下個月底,就又能出貨一批。當然了,具體的出貨時間到時候在向玉寄出去的信裡溝通。
果然是有了這處房子當倉庫,交貨就方便多了。
向紅軍開始點貨了,數了數裝著乾棗的麻袋數,又數了數裝著濕棗的麻袋數。
林茵說:“向叔,乾棗有個兩千斤出頭,濕棗不耐放,弄了一千斤出頭。貨款就按照兩千斤和一千斤的整數來算,貨物富餘出來的零頭你自己留下也好,交給華哥也罷,全憑你自己處理。”
向紅軍一聽,心裡頓時就樂了,富餘出來的貨物,他可以算進貨物總重,這樣就能從華哥給的總貨款裡麵抽一部分錢出來了!
粗略一算,跑這一趟車,可是能賺不少錢呢!
有了錢賺,向紅軍便來了勁頭,將貨款給林茵點好之後,這便開始搬貨。
兩千斤乾棗,一千斤濕棗,林茵這次一共賺了一百九十塊錢!
一百九十塊的進項,乍一看去很是喜人,可是想想自己在賀勳那裡借的二百五十塊錢,頓時就又覺得這一百九十快不算什麼了。
她忙活了這麼些天,來來回回往鎮上跑了好幾趟,又占了隨身係統的優勢,這才賺到這一百九十塊錢,可是人家賀勳卻是輕輕鬆鬆的隨手一拿,就拿出一大疊的鈔票和票證……
這讓林茵突然就想起來一句老話——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
這個安靜的夜裡,林茵一邊幫向紅軍搬貨,一邊在心裡合計著,等再出兩次貨,應該能把從賀勳那裡借的錢都還清了吧?
她欠賀勳的,除了買房時借的那二百五十塊錢之外,還有從前跟他去縣裡花的錢。
從第一次跟他去縣裡他給她買衣服花的二百多,到後來她去縣裡時他請她吃飯,以及她跟他一起去貴省找李文忠的時候他替她買車票帶她住招待所花的錢……仔細算起來她得還他五六百塊才行。
雖然她現在手裡的錢不多,可是所有的事情她心裡都有數。
親兄弟都還要明算賬呢,何況她現在還不是他法律意義上的什麼人。
向紅軍在外跑運輸,幫忙扛麻袋是常有的事,不過平時都是幫著運輸公司扛麻袋,現在他是為著自己,將這些麻袋扛上車,拉到省城去交出去,就能有幾十塊錢賺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