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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更喜歡繪畫呢?”俞夢問,“我會更喜歡攝影一點,如果當做愛好的話。”
“嗯……”林君玉思考了一會兒,問她,“你知道毛姆的故事嗎?”
“毛姆原本想要學習藝術,但是當他發現他隻能當個二流畫家以後……”
林君玉顧自說下去,話還沒有說完,卻被俞夢打斷。
“當他發現自己的天賦隻能當個二流畫家以後,他就從事了寫作。”
林君玉笑出來,點點頭。
“我跟毛姆的想法可以說有一點像,雖然說都是愛好,但是有一點奇怪的勝負欲,總想做到最好。”林君玉歪頭笑了一下,“在很多領域裡,有沒有天分這件事情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來的。”
“我接觸攝影更早。因為爸爸業餘擺弄這些玩意兒,所以很早就有自己的相機了——我爸不用了的機子我用。”君玉繼續道,“我學的很慢,相機的功能鍵都認了很久。我有時能拍出很多好看的照片,人物和風景,但是它們僅僅停留在‘拍照’。”
“也許很難理解,我很難把照片拍出‘意義’。”君玉道,“就是即使有好看的色調和構圖,也隻能到那種‘挺好看的’地步,到不了‘很有藝術感’的地步。”
“嗯哼。”
“我上次運動會的時候,教我一個朋友用相機。”林君玉說,“她一開始拍的那幾張亂七八糟,但是上手很快,馬上無師自通了一些攝影技巧,接下來拍的就很有感覺。”
“她先前從來沒有接觸過相關的東西,一眼就能看出來很有天賦。”她接著道,“她應該是可以用相機找到意義的人。對於我來說,可能繪畫更接近‘意義’一點吧。”
俞夢唏噓了一聲。剛剛她從林君玉手裡接過相機拍著玩,不知道怎麼就是對不上焦。她有點好奇林君玉說的那個“一眼就能看出很有天賦”的朋友。
她有點意外君玉跟她舉了毛姆的例子。在她心裡,毛姆是一個很特彆的作家。他是張愛玲的精神導師,是文學天才的代名詞。但他即使最後在文學上功成名就,也依然認為自己是一個二流作家。
天才都認為自己是愚蠢的,越無知的人才覺得自己越全知全能。
他們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把擁有一點天分的自己當做天才,離那個境界差得太多了。俞夢的手在君玉那個高級的單反上摩挲了一下,接著把它遞還給她。
她覺得,看起來落落大方的林君玉,其實內心跟她一樣矛盾擰巴。
她們都糾結自己那份天資——那份天資不足以支撐她們成為天才,但是足以支撐她們做個五彩斑斕的夢,在各自的領域內都不服輸。
她們都不肯放棄這一點點東西,跟彆人比起來,可憐又矛盾;但是她們就是念著這一點點東西,所以比起旁人來,盛大又熱烈。
當然,那時候的俞夢不知道,君玉選了跟毛姆完全相反的路,抱著跟毛姆完全相同的想法——她最後撿起了毛姆放棄的東西。
“你是不是很喜歡毛姆?”俞夢問她。
“滿地都是六便士,我要抬頭看月亮。”林君玉笑了一下,“我很喜歡他那個《月亮與六便士》。”
“我想也是。”俞夢覺得意料之中。
“唉,夢,我原本想問你來著,你接下來選科分班要選什麼?”君玉拿著相機,又“哢哢”拍了幾張,隨口問道。
“我大文。”
“那我跟你一樣唉。”君玉把相機放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