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1 章 李玄霸緊急救場(2 / 2)

唐太宗趕緊讓李世壽滾回來,急需派一個清廉正直的賢能之人去救急。

前麵已經介紹了武德朝的情況——官多如牛毛,能用者寥寥無幾。

唐太宗才剛登基,還來不及甄選人才。就算甄選了人才,也要先磨礪幾年,看看成色才能用。

捉襟見肘之間,唐太宗和房玄齡等人冥思苦想,最終選擇了盧祖尚。

情況很緊急,而選官的流程其實是很長的。

當然,在正常的王朝裡,若不是流放貶謫,遇上一個脾氣好的皇帝,官員也不是不能找借口不赴任,比如要奉養老母之類。

這等封疆大吏,皇帝也要多次詢問本人的意見。

盧祖尚的問題在於,他之前接受了朝廷的任命,已經在朝堂上拜謝了。

唐太宗和房杜兩人一陣忙碌,把封官流程迅速走完。杜如晦親自去盧祖尚府中宣讀詔書。

等到杜如晦來了,正式任命的詔書念完了,催促盧祖尚出發的時候,盧祖尚卻說“我回家後冥思苦想,還是覺得嶺南太苦了,我身體吃不消,不去”。

你耍人啊?!

唐太宗剛開始脾氣還是好的,盧祖尚對宰相杜如晦抗詔也沒追究,而是找盧祖尚的妻兄去勸說,並給出承諾,卿啊,你就去救救急,就一兩年時間而已!兩年後朕必召你回來!朕可以提前寫好召你

回來的詔書!就兩年!

盧祖尚拒絕。

唐太宗又親自召見盧祖尚,再次承諾兩年之期,並抱怨匹夫都能遵守諾言,你怎麼能耍我?

盧祖尚還是拒絕。

唐太宗怒了。身為皇帝,連任命官員都任命不了,我還當個什麼皇帝?斬了!

於是“冤”案發生,後世聽聞後無不為無辜的盧祖尚垂淚。

貞觀二年適用的還是《武德律》,已經失考。《武德律》量刑較重,《唐律疏議》是其改良版本。

在《唐律疏議》中,盧祖尚所犯之罪為“對捍製使”,《舊唐書》刑法誌明確其罪名為“忤旨”,按律當判處絞刑。

隻是武德朝吏治散漫,完全由李淵心情決定,所

以盧祖尚仗著自己有清正廉潔的名聲,以為皇帝顧忌羽毛,不會治他的罪。

唐太宗在這件事上有錯嗎?

錯很大。

魏徵之後評價過唐太宗的毛病。唐太宗的毛病是典型的帝王病,有法不依,有程序不用。

按照程序,唐太宗應當把盧祖尚交由大理寺處置,之後如何判刑,或者是否赦免,都該經過大理寺來執行。

唐太宗卻是將盧祖尚“庭斬”。

光憑“庭斬”這個行為,此事確實是冤案,因為人還沒交由大理寺審問定罪呢。

之後唐太宗自己評價此事,“向者盧祖尚雖失人臣之義,朕殺之亦為太暴”。

李玄霸慢條斯理地把曆史中盧祖尚會做的事告知二哥:“他現在也是先同意,等詔書念完了才說不去嗎?”

李世民露出了古怪的神色:“是啊,這次也是先同意。我讓薛伯褒宣讀的詔書。”

李玄霸遺憾道:“哎,該讓杜克明去!”

李世民無語:“杜克明還沒回京呢。”

他狠拍了一下桌子,咬牙切齒道:“不想去就提前說啊!現在詔書都頒布了,難道讓我收回詔書?皇帝的詔書豈能兒戲?伯褒也氣得不行,薛老師都在嶺南,盧祖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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