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挖金礦(2 / 2)

槐義回道:“我阿爸要點礦石煉金子,我就帶人過來幫忙挖一些回去。”

“那快去吧,還是你在客棧好,不用像我們一樣,天天守在這裡,幾天都不見個人影。現在咱們部落的人是越來越不喜歡用金子了。”

“誰喜歡用金子,帶著累贅不說,給其它部落的人又不要,最後隻能在咱們部落用,有時候人家還不收。這樣誰還願意跑來挖礦煉金子,有這功夫還不如去打頭荒獸回來吃。”另外一個鬼方國人說道。

“也不能這麼說。起碼東土人就喜歡用金子,若能把金子帶到東土去,那就能買很多東西了。”

“那是東土,咱們這是大荒。有那功夫帶金子,還不如帶一點咱們大荒部落的東西過去。聽說東土人特彆傻,一棵草就能賣很多靈石,換很多東西。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也聽說過這事,據說是真的。”

......

槐義也不管他們,就帶著公良往礦山上走去。

公良一邊走一邊看,發現這座金山的礦石純度非常高,不時可以看到礦石上的自然金。

到了最上麵,槐義指著四周說道:“你看,不隻我們腳下是金子,連旁邊那幾座山也都是金子,你想挖多少就挖多少,沒人管你。”

槐義給了公良一把長鎬,一個大筐,讓他隨便挖。而他自己也拿著一根長鎬在一邊挖了起來。

既然可以隨便挖,公良自然不會客氣。他就讓米穀、圓滾滾和小雞在附近自由活動,自己則拿著長鎬挖了起來。他力氣大,很快就挖了一筐,直接倒進納物寶袋裡。這是操蛇部首領瑞送的納物寶袋,裡麵空間大,昨天他特意收拾出來,準備裝金礦的。

槐義看到納物寶袋,頓時放下手中挖礦長鎬跑了過來。

“納物寶袋!”

“你見過?”公良瞄了他一眼,繼續倒著金礦。

“當然見過。”他在城裡開客棧,時常有人到他那邊住宿,若是連這都沒見過,那豈不是太沒見識。

等公良把金礦倒下去,槐義忽然問道:“你這些金礦打算什麼辦?”

“什麼怎麼辦?”公良奇道。

“這金礦要變成金子,還需要經過精純煉化,你不會以為這樣就可以直接拿來用吧?”

公良拍了下腦袋,一高興忘了這事,連忙問道:“那該怎麼辦?”

槐義嘿嘿笑道:“我阿爸就是專門給人煉金子的,你可以讓他給你煉,不過要收點東西。”

“你阿爸不會就是昨天我在城門口的槐仁吧!”

“他要不是我阿爸,我怎麼可能白白讓你在店裡又吃又睡,我又不是傻子。”

他昨天招待公良,主要是因為他阿爸的原因。至於挖礦,那是因為他阿爸要礦石煉金子,見他想挖礦,就順便拉他過來幫忙挖。這時看到公良手中有納物寶袋,頓時改變了主意,打算跟他換點東西。

“聽我阿爸說你手有天香果,不過天香果那東西女娘才喜歡吃,我可不要。但你可以去打些荒牛來換。一袋金礦煉成金子,換一頭大荒牛,怎麼樣?”

荒牛這東西在大荒叢林很多,因為味道好在大荒很受歡迎,不過荒牛力氣大,又是群居,一般很難殺。

若是一頭大荒牛換一袋金子的話,依照東土的算法,公良肯定是掙了,但在大荒難說。

不過就槐義而言,肯定是大賺特賺了。

因為這些金子在他們這裡根本沒用,現在已經到了人人嫌棄的地步。而煉金子不過是耗費一點時間和柴火而已,能換一頭大荒牛,非常劃算。

公良想了想,就同意了槐義的交換。

槐義一聽大喜,也不自己挖礦了,反而過來幫公良挖。

公良都不知道他是不是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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