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她一定是喜歡自己(1 / 2)

重回高中,林喆感覺身體新陳代謝又旺盛起來了。

這還沒放學呢。

自己的肚子已經開始跟自己抗議咕咕叫了。

上輩子,在體製內工作,一天到晚沒聽過,各種紅頭文件,電話,報表,會議,材料....可能你也不知道在忙什麼,但是你就是覺得很忙。

那時候飯不吃不喝,其實沒什麼感覺,身體已經麻木不仁了。

當你對於生活沒有多少欲望和憧憬的時候,你的身體器官的感知,也是會隨之下降,猶如行屍走肉,然後不想吃飯。

現在他們都是高三,屬於人生比較重要的階段,人胃口也好,有不少住在主城區的家長心疼自己的孩子,怕他們讀書太辛苦吃得不好,時不時送來各種美味佳肴進行投喂。

自己的同桌陳建國就是其中之一,他媽一個星期會來兩到三次,順便把他那些臟衣服帶回去洗,照顧得十分的周全。

陳建國平時趾高氣揚,但是個媽寶男,看到媽媽都會變身一個弱智兒童,會撒嬌撲在他媽懷裡裝可憐,表現出自己學習學得好累好辛苦的樣子。

他裝得越可憐他的零花錢就越多。

林喆看了都羨慕,記得自己好像小學以後,母親就再也沒有抱過自己了。

好幾次林喆都想告訴她媽。

你這個兒子一天到晚都在玩遊戲,根本不學習,你被騙了,不過現在想想,自己真是操碎心了,作為一個母親,其實自己兒子什麼鳥樣,她是最清楚不過的。

終於下課,林喆剛收拾好桌麵,剛想去找點吃的。

“林喆,走吃飯去。”

一個身高略矮,長相俊朗,但是發際線稍微有點高的同學過來叫自己吃飯。

林喆看著他,愣了一下。

很快就記得眼前之人是自己的高三時期的舍友兼飯友黃傑同學了。

上輩子的高三時期林喆大多數的時間都跟他一起吃飯,倒不是因為兩人臭味相投,而是因為大家一個宿舍上下鋪,家裡環境,消費水平也差不多,所以能吃到一塊。

或許這就是物以類聚人以錢分吧。

兩人吃飯一般到校門口一家叫做“膳和堂”的小餐館吃飯,一葷一素6~7塊,簡簡單單就應付了,來這家店吃飯,不是因為老板娘風韻猶存,奶水充足。

而是因為這家店的中間一個大大的電視,中午的話,一般都可以播放美職籃,也就是NBA。

那個時候,姚明正值巔峰,引領了國內籃球高速發展。

姚麥帶領的火箭也是如日中天,打出了一波22連勝,很多人都因為姚明而成為麥迪和火箭的忠實粉絲,林喆那個時候就很頭鐵,喜歡孤膽英雄科比。

當年看火箭打湖人的季後賽,可謂是轟動一時,這個“膳和堂”裡外三層都是人,林喆記得那個時候真是非常的孤單,擠在一群火箭球迷裡。

每一次火箭的進球,自己都要被歡呼聲所淹沒,而科比的每次高難度進球都隻能被大家噓,自己隻能在心裡默喊牛逼,不然真的要被他們乾死。

那是美職籃最好的年代也是籃球最激情的時候,至於後來的巨頭紮堆,體毛哨,雙後撤的出現,讓美職籃成了一個商業娛樂聯盟,就沒有任何的觀賞性了。

對了。

還是說說黃傑這個人吧,除了做事優柔寡斷,做人唯唯諾諾,其他還蠻好的。

老實之中帶有一點憨,他這個人很悶,可是卻不騷,表麵還是挺純潔的,跟他聊女生,問他喜歡誰,他都會微微臉紅,顧左右而言他或者就直接閉口不談。

這個人平時也沒有太多的,除了學習,就是喜歡躺在床上用MP4看電子小說,林喆也不知道他看的哪方麵什麼內容的小說,反正每天晚上都能熬到三更半夜,感覺不用睡覺的。

他就睡林喆的上鋪,記得好幾次大半夜的,床突然抖得厲害,嚇得林喆以為是地震,倏地跳起來,定神以後才發現是他弄的,他隻是若無其事地去了廁所。

那個時候自己還一直都想不通為何會如此顫抖,直到自己也開始~嗯~現在想想,他大學以後突然一下就直接脫發嚴重變成了地中海,然後相親一直被人嫌棄的源根,可能在這個時候就已深埋了。

宿舍的人一說到他發際線高的問題,他就說是遺傳的,一出生就這樣了,可是有一次開家長會,林喆明明看到他父親高大帥氣,頭發茂盛,如果真的如他所說遺傳的,也不知道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林喆,今天考試考砸了,你竟然吃雞腿了?餘老虎罵你少了啊。”打了菜的黃傑看到林喆碗裡的大雞腿,覺得有點意外,他倆一般平時都很節省,除非是考試考好。

林喆啃了一口雞腿,對著他笑道:“為了慶祝我重生,你信不。”

黃傑咳了一下,調侃道:“重生,我剛看了一本小說,說重生回來上高中的,不是不叫林喆,叫做陳著。”

林喆知道他也不信自己重生,“黃傑,還是少看點那種小說,對身體不好。”

黃傑臉色一下不太自然,似乎不知道為什麼被林喆看穿了,不過他還是露出不屑的表情:“我看的都是正經的小說,你們天天看的動作片才對身體不好吧。”

林喆還是繼續建議:“早點睡,不然你的發際線保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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